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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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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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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政发〔2023〕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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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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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春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现将《绿春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绿春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绿春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绿春县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有效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增强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水平,加快推进“健康绿春”建设,根据《红河州“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红政发〔2022〕47)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全面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健康绿春建设,实施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重大项目,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改善。
1.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09个,其中:公立医院1个,民营医院5个;乡镇卫生院9个,村卫生室82个,诊所(医务室、门诊部)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其他机构1个。卫生人员1377人,床位1298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09人;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8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18张、执业(助理)医师1.27人、注册护士2.2人、专业公共卫生人员0.66人,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1.04人。
2.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创建二级医疗机构2家,其中二级甲等公立综合医院1家,二级妇幼保健院1家。县人民医院通过提质达标验收,县人民医院“五大中心”建设全面完成,获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4个,培育项目4个;9个乡镇卫生院中有1个达到云南省甲级标准,6个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慢病管理中心9个、心脑血管救治站8个、基层发热哨点诊室8个。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每年超额完成州级下达的献血任务指标数,全县100%的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馆(中医综合服务区)、85%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115.8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71.5%;入院4.14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14.7%;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为67.9%,医院平均住院日为6.4天。
3.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建成架构完整、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全覆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196850份,电子建档率达93.66%。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0%以上。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15年未发生鼠疫疫情,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历史性实现消除疟疾、血吸虫病的目标,与全州同步实现防治艾滋病“三个90%”和消除母婴传播目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能力达到A类要求,实验室达到101项检测能力,能够开展重点职业病人员危害因素监测。
4.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至0/10万、4.57‰。全县人均预期寿命2020年的为73.69岁。
5.健康绿春建设稳步推进。贯彻落实“健康红河2030”规划纲要,紧紧围绕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三项核心任务,将健康重要指标纳入县级政府绩效考核。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为国守门、为国担责的要求,牢牢守住了不外传和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面临形势
1.发展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卫生健康在“两个一百年”历史进程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支撑作用日益凸显,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将进一步激发,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创造了更广阔的空间。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卫生健康服务与管理提供了科技支撑。
2.面临挑战。当前各类传染病形式多样,局部、多地发生传染病爆发,边境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多变,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能力迫在眉睫。面对人民群众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的大幅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和疾病谱变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民健康的任务更加艰巨。全县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布局不均、整合不够等问题依然存在,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均低于全国、全省、全州平均水平,基层能力相对薄弱与资源闲置并存。“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不足。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间的协作机制尚不健全,人员、技术、设备、数据和信息互通共享水平不高,医防融合不充分,中西医互补协作格局尚未形成。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推进建设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发展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服务体系从规模数量增长型转变为质量效益提升型、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变为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强化政府投入保障、管理监督等责任,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整体规划、分类指导。强化全行业和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预防、治疗、康复与健康促进,坚持中西医并重,通过整体规划提高综合绩效。根据人口规模与密度、地理交通条件、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制定不同区域、类型、层级资源配置标准。
需求导向,提质扩能。立足边疆、民族、山区实际,以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扩大资源供给,优化结构布局,提升配置效率。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缩小区域、城乡、人群之间资源配置和服务水平差距,夯实基层基础。
医防融合,平急结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医防协同长效机制。立足平时需求和保障重大疫情防控需要,提高平急结合和快速转换能力,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改革创新,强化支撑。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财政、医保、人力资源等政策的系统集成,发挥人才、科技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能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满足公共卫生安全形势需要、有力支撑推进“健康绿春”建设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层普遍具备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能力,力争县域内人人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县域内人人享有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和专科医疗服务,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质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就医格局,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表1主要发展指标
领 域 |
指 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性质 |
疾病预防 控制体系 |
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
人 |
6.6 |
9.75 |
预期性 |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
% |
- |
100 |
预期性 |
|
应急医疗 救治体系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
% |
- |
100 |
预期性 |
医疗机 构高质 量发展 |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哨点)的比例 |
% |
- |
88 |
预期性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张 |
6.18 |
6.26 |
预期性 |
|
其中:公立医院床位数 |
张 |
2.3 |
3.33 |
预期性 |
|
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张 |
2.64 |
4.73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1.27 |
2.5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人 |
2.2 |
3.0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 |
人 |
0.17 |
0.37 |
预期性 |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
人 |
1.04 |
2.5 |
预期性 |
|
医护比 |
- |
1∶1.7 |
1∶1.2 |
预期性 |
|
床人(卫生人员)比 |
- |
1∶1.06 |
1∶1.6 |
预期性 |
|
中医药 服务 |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0.07 |
0.2 |
预期性 |
设置治未病科的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的比例 |
% |
- |
95 |
预期性 |
|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比例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 |
张 |
- |
0.59 |
预期性 |
|
重点人群 健康服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
个 |
0.66 |
3.41 |
预期性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 |
- |
70 |
预期性 |
|
健康水平(公卫股)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73.69 |
74.77 |
预期性 |
婴儿死亡率 |
‰ |
4.90 |
≦5 |
预期性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8.22 |
≦7 |
预期性 |
|
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13.62 |
≦12 |
预期性 |
注:医院床位含同级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和急救中心(站)床位。
三、总体布局与资源配置
医疗卫生资源主要包括机构、床位、人力、设备、技术、信息与数据等。优化全县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
(一)体系构成
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主体,以老年人、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健康照护新型服务机构为补充,面向全人群提供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
1.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县办医院主要向县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康复医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并承担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以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的医疗处置和紧急救援、医疗支援等任务。非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等,发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双网底”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等任务,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每个乡镇办好1所政府办卫生院,每3万—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急救中心(站)、血站、专科疾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等。主要承担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院前急救、采供血、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目前全县设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以州级120急救中心为龙头,完善县、乡两级院前急救网络。在县人民医院设置1个固定采血点。根据需要可设置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4.其他机构。主要包括独立设置机构和接续性服务机构。
(二)床位资源
1.适度控制床位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总体规模,适度调整高水平高质量公立医院床位配置,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在资源相对薄弱区域规范设置分院区。结合基层床位使用率合理确定床位数量和结构。到2025年,全县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为6.26张(其中:医院床位数4.86张,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4张)。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3.33张(其中:中医类医院0.59张),非公立医院1.53张。
2.优化床位结构。适度控制治疗床位增长,增量床位优先向传染病、重症、儿科、康复、精神、老年病等短缺领域倾斜。结合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床医比、医护比、床人(卫生人员)比等指标,引导全县床位平稳发展。
3.提高床位使用质量。鼓励医疗机构打破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全院床位实行统筹调配。对病床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公立综合医院不再新增床位。推动二级综合公立医院逐步向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转变,压缩一、二级手术占比,提高预约及转诊比例和日间手术比例,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
表2绿春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目标
县 市 |
2020年每千人口床位数(张) |
2025年每千人口床位数(张) |
绿春县 |
6.18 |
6.26 |
(三)人力资源
1.适应疾病谱变化和扩大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引导医护人员合理配置。提高全科医生及注册护士增速。
2.合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原则上按照每万人口1.75人的比例核定,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每万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1名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健康教育机构、急救站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服务人口、工作量和任务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0%,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人员所占编制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的25%。乡镇卫生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配备至少1名公共卫生医师。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根据需要配备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检验、工程技术、临床医学等专业技术人员。
3.完善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置。合理设置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人员岗位。对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院可适当增加人员配置。依据国家规定和标准,加强医疗机构感控人员配备。加强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配备。
4.强化短缺人才供给。增加公共卫生类执业(助理)医师比例,加强精神、康复、全科、重症、急诊、麻醉、口腔、儿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产科、影像、病理、老年医学、职业健康、肿瘤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全县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精神科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4名、8.68名。
表3绿春县主要卫生人力资源目标
县 市 |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人) |
每千人注册护士数(人) |
每万人全科医生数(人) |
|||
2020年 |
2025年 |
2020年 |
2025年 |
2020年 |
2025年 |
|
绿春县 |
1.27 |
2.50 |
2.20 |
3.00 |
0.67 |
2.50 |
(四)设备配置
1.医用设备配置。坚持资源共享、阶梯配置,以县级层面为单位,统筹规划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和布局,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落实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告知承诺制。
2.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备配置。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需要,参照国家有关标准,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检验、大型救治、应急和信息化等设施设备。加强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聚合酶链式反应(PCR)仪、移动手术室、负压救护车等设备配置。
(五)技术配置
1.促进医疗技术发展应用。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围绕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和重大、疑难疾病,拓展诊疗方法,提升医疗技术能力和诊疗效果,形成技术优势。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基础上,鼓励开展具备专科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前沿技术项目。加强临床诊疗技术创新、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推广。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质量控制与管理。根据居民疾病谱和患者异地就医情况,统筹考虑专科建设基础和人口发展趋势,聚焦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全力争取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心脑血管疾病、儿科、妇产、急重症等核心专科能力,健全覆盖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专科服务体系,降低患者县域外转率。
2.强化学科协作。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等,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鼓励将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学、药学、康复医学、精神病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提升疾病综合诊疗水平。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服务协调员,患者转诊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
(六)信息与数据
1.健康信息数据库。加快全县卫生健康数字化进程,建设绿春县卫生健康数据中心,完善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卫生资源等数据库,并与疾病预防、妇幼健康、健康体检等数据库信息共享,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数据库。加强健康数据管理与应用,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发挥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枢纽作用,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慢病服务为抓手,实现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影响因素的综合防控与长效管理数字化。
2.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按照信息化建设功能指引、建设标准与规范,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为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等业务信息化提供支撑,实现县域医疗远程诊疗全覆盖。
3.公共卫生信息化。搭建覆盖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筛查哨点等传染病监测平台,建立健全突发传染病疫情预测预警信息系统,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化应用功能。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
4.新兴信息技术。鼓励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云计算、5G、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应用。推进互联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坚持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县所有医联体和县级公立医院。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推进健康监测、智能辅助诊疗等应用场景建设,继续推广电子健康码。
四、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加强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骨干,以县级医疗机构为依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强化防治结合、医防协同。
(一)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以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骨干,县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平急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按照国家、省级和州级部署安排,推进疾控预防体系改革,强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预警、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人群健康状况监测调查、综合干预与评价、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职能,增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协同力、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协调力,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强化县级公共卫生工作职责,结合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制度,明晰乡镇公共卫生管理权责,全面完成村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完善城乡社区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治理能力。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计划,持续完善实验室检测网络,全面增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测、检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力争到2025年定期发布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新发传染病风险预测预警。
2.推进医防融合,提升防控效率。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直接主导疾病预防控制,纳入本地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治网络和健康教育促进网络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院、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探索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在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兼)职疾控监督员。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疾病管理为突破口,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才,探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智能健康管理设备,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提升基层防治结合能力。
专栏1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工程 |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计划: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到2025年, 全县至少有2—3名具有较高水平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骨干人才。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计划:持续完善实验室检测网络,增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测、检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
(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完善多部门、跨乡镇、军地联防联控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发现报告、风险评估、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等关键环节职责清晰、无缝对接的体制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确定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规范处置原则和决策主体,明确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参与范围、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强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综合监测与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实验室检测、快速反应处置、舆情监测和风险沟通能力建设。到2025年,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和边境乡镇重大突发急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等实时监测覆盖,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多信息源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依托绿春县人民医院承担全县危重症传染性疾病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制定大型公共建筑转换为应急医疗救治设施预案,新建大型公共建筑预留应急医疗设施、网络信息实施接口。强化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卫生应急日常工作管理机构,形成县、乡、村三级常态化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全社会定期演练机制,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
(三)完善传染病疫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
1.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提升传染病综合救治能力和新发再发传染病的诊断处置能力。到2025年,绿春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病区建成,并按要求设置负压病房(病区)和重症监护病房。承担全县危重症传染性疾病患者集中救治任务,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死亡率。筑牢基层传染病防治关口,开展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哨点)规范化建设,设置可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并储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加强应急演练。到2025年,乡镇卫生院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哨点)比例达到100%。
2.强化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加强紧急医学救援机构和紧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县、乡两级救援体系。巩固提升县级急救站及乡镇急救点院前急救能力。加强部门联动,实施一体化救援,缩短急救反应时间。强化医疗急救保障能力,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警医联动救援救治长效机制,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广泛开展公民急救、自救、互救知识培训和宣传。
(四)创建应急物资储备和社会动员体系
1.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科学确定物资储备品类、规模、结构,健全“县—乡—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县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重要医疗防护物资和药品储备,其中医疗机构按照满足储备床位数30天满负荷运转的目标做好相关物资储备。大力倡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公共卫生应急物资。
2.建立全民参与的社会动员机制。动员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健康绿春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形成健康促进强大合力。以爱国卫生运动为依托,发挥基层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作用,形成行政动员与主动参与相结合的动员机制。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平急结合长效机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建防控协作网络。持续开展公众卫生应急技能提升行动,推进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置。构建志愿者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社会急救服务网络。
专栏2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提升工程 |
1.传染病救治和重症医学能力提升计划: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按照医院编制床位的10%—15%设置重症监护病床,传染病医院(院区)按照医院编制床位的5%—10%设置重症监护病区床位,县级医院按照编制床位的2%—5%设置可转换的重症监护病床。 2.卫生应急队伍培养计划:加强卫生应急技能培训,分级分类组建覆盖形势研判、流行病学调查等领域的卫生应急队伍。 |
五、建设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
建设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推动县级医院扩容下沉,支持各级医疗机构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全县医疗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一)建设医疗服务高地
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心脑血管、急重症、妇产、儿童、肿瘤5个医学疑难疾病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口腔、眼科、精神科、感染、康复等薄弱专科能力建设,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3年,力争县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积极争取平河镇中心卫生院为县域医疗副中心。
(二)巩固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
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全力推进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按照国家《“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继续推进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工作,推动县级医共体牵头医院提标扩能,重点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补齐县级精神、眼科、老年病、口腔、康复、肿瘤等专科短板。加强重症、呼吸、麻醉、传染及院感防控等疫情防治重点学科建设。推动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持续推动沪滇协作、省管县用、南北交流“组团式”医疗帮扶,建立健全以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诊疗技术为重点的“精准下沉、靶向提升、量化考核”工作机制,扩大优质医疗服务覆盖面,提高县级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有效承担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等任务。到2025年,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的主要学科服务能力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水平。
(四)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组建一个紧密型医共体,由县人民医院牵头,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各村卫生室为基础紧密型医共体,实现医共体内行政、人员、财务、业务、药械、医保基金、绩效考核、信息系统管理运营“八个统一”,充分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健全完善统一高效的县域卫生管理体制。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暨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以急诊急救、全科、儿科、康复、护理、中医药、口腔等服务为重点,着力提升乡镇卫生院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住院诊疗服务和传染病防控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哨点”作用。着力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完善医共体模式下乡村卫生人才引育留用机制和多渠道补助机制,引导优质医疗和管理资源下沉。健全医共体内分级诊疗、分工协作机制。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等协同改革,健全县域信息共享中心等远程医疗服务的运行机制,完善“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模式,到2025年,县域医共体发展模式基本成熟,县域就诊率巩固在90%以上,基层就诊率巩固在65%以上。
专栏3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
1.县级综合医院提升能力计划: 依托“组团式医疗”帮扶,建立稳定、系统、科学的帮扶机制,以提升诊疗能力、培养人才队伍、加强医院管理为重点,通过上海市长宁区对口帮扶,到2025年绿春县人民医院建强一批临床专科、带出一批骨干人才、填补一批技术空白、完善一批管理制度,进一步缩小与发达地区医疗服务水平差距,建强分级诊疗体系,努力实现一般常见疾病不出县的目标。力争到2025年,推动绿春县人民医院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接近或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水平,更好满足县域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重要作用。 重点发展儿科、产科、妇科、急诊、创伤、呼吸、重症、生殖医学、中医皮肤、针灸等高水平临床专科,建设一批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优势专科。加大优势加强特色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优势专科与亚专科水平。积极争取平河镇中心卫生院为县域医疗副中心。 2.专科联盟建设计划:发挥县级医院专科优势,开展麻醉科、儿科、妇科、产科、精神科、肿瘤科等专科联盟建设。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综合考虑服务人口规模因素,分级分类提升服务能力。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加强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县10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并至少建成1个符合自身功能定位的特色科室,5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实现全覆盖;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
(五)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规范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加强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同质化水平。鼓励社会办医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加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网络。将社会办医院依法统筹纳入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
六、强化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健全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为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
1.全力推进绿春县中医医院建设。到2023年底实现绿春县中医医院成立创办。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和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强化中医医院办院方向,规范科室设置,补齐短板弱项,优化就医环境。到2024年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层指导科建设,负责全县中医药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2.加强县域内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强化县域内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支持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到2024年,力争绿春县人民医院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
3.加强基层“中医馆”“中医阁”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馆建设,推进部分村卫生室打造“中医阁”。到2025年,实现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设置全覆盖,力争10%的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4.支持社会办中医。支持社会力量在县域举办中医类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以中医特色为主的医养结合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社会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到2025年,力争中医类诊所达到1-2家。
(二)强化中医药服务能力,彰显中医药特色优势
1.提升中医药疾病诊疗能力。实施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临床薄弱科室和医技科室建设,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晋级达标。实施中医特色优势培育工程,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推拿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支持中医医院建设不少于1个中医特色专科。支持3个乡镇卫生院和8个村卫生室开展服务内涵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中医非药物疗法诊疗能力,扩大中医药服务规模。到2025年,县级中医医院力争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比不低于35%。
2.提升中医药疾病预防能力。推进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县级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哨点,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规范转诊制度。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强化医防融合,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肥胖等中医药适宜技术防治,在儿童保健、产后康复中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家庭医生团队提供中医药签约服务,开展儿童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逐步提高服务质量及覆盖率。到2025年,0-3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90%和80%。
3.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实施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和老年病科,鼓励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康复诊室和康复治疗区。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伤残等,推广中医康复方案,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到2025年,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和老年病科。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医疗机构加强民族医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培养,落实好国家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政策,加大民族医药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认定力度。支持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促进民族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发展。加快人才培养,夯实人才基础。一是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中医类专业人才培养,到2025年,培养中医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20人,其中:中医学专业17人、针灸推拿专业2人、中西医结合临床1人;二是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提供服务;三是落实国家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政策,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四是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为群众提供不同层次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四)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
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持续完善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完善中西医联合诊治制度,综合医院临床科室收治的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开展多学科会诊时,根据病情需要邀请中医类别医师参加。综合医院要结合医院的发展重点和优势专科,针对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病种,找准中医药治疗的切入点和介入时机,通过中西医协作,研究制定实施“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聚焦癌症、风湿免疫病、情志病、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阿尔茨海默病、高原病防治和微生物耐药问题等,积极探索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推动中西医强强联合,共同研究制定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专家识别和临床诊疗指南。
专栏4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 |
1.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计划:加快推进绿春县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建设不少于5个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馆。 2.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争取创建省级中医重点专科。 |
七、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围绕生命全周期和健康全过程,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老年健康、职业健康、精神卫生、血液供应保障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短板,建立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标准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合理布局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网络。完善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和设置标准,开展县级示范托育机构评选,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不断提高保育质量和水平。强化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增加以0—3岁婴幼儿照护为重点的托育服务供给,逐步提高公共场所及用人单位母婴设施覆盖率。加强对家庭照护和社区服务的支持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推动“托幼育”协同发展。至少建成1个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县建成托位数701个,入托率达15%以上。
(二)优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1.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以综合医院为支撑,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促进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推进妇幼保健院二级医院创等工作,提升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工作,支持妇幼保健院加挂妇女儿童医院牌子,到2025年,县妇幼保健院达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
2.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全力推进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提质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救治网络。加强产后康复养护中心建设,强化产后康复及产前、产后抑郁症防治,到2025年,县妇幼保健院建成产后康复中心,提供规范化的产后康复养护服务。深入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为妇女提供系统、规范的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定期开展城乡妇女疾病普查,提供妇科常见病防治服务。加大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投入,确保项目实施到位。组织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加强县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建设,规范机构管理,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规范健全和落实托育机构各项卫生保健和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健康指导,保障婴幼儿的身心健康。
3.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健全覆盖城乡居民、涵盖生育全程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立县级产前诊断机构建设,普遍开展涵盖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筛查,全面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实施免费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和听力筛查。通过一级预防、二级预防和三级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患儿成年后的致残率和患病率,提高生存质量。到2025年,配合州级做好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中的网底作用。
4.完善儿童健康服务网络。着力推进儿科项目建设,重点提升儿童呼吸、神经、血液、肿瘤等疾病救治能力。巩固提升综合医院儿科服务能力,持续强化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到2025年,全县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87名、床位达到2.5张。
(三)强化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健全老年医学服务网络。全力实施老年健康服务提升工程,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安宁疗护中心建设,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到2025年,县级综合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门诊;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100%;85%以上的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2.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探索相关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支持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严格依法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和功能定位,加强诊疗、康复、护理能力建设,积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医养结合服务,扩大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到2025年大兴镇卫生院建成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基层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3.加强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服务。增加长期照护服务资源供给,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网络。依托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家庭病床、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年照护服务机构等同步设置和配套建设。稳步推进安宁疗护试点,支持社会力量规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建成1个安宁疗护病区;大兴镇卫生院、平河镇中心卫生院、大黑山镇中心卫生院、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骑马坝乡卫生院、半坡乡卫生院、三猛乡卫生院7家基层医疗机构设立安宁疗护病床。
(四)健全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
健全由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三类技术支撑机构及相关专业机构组成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充分利用卫生健康系统内技术资源,依托企事业单位,在矿山、化工、冶金、建材、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设立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构建符合全县主要行业特点的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支撑网络。构建州级为龙头,县级、乡镇延伸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技术支撑网络,按照“州级诊断、州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康复工作。在尘肺病患者集中的乡镇,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尘肺病康复站(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兼)职职业病防治监督员。
(五)健全健康教育体系
健全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职能科室等组成的健康教育网络,为健康促进提供有力的体系支撑。推进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室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动员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六)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健全以综合医院精神科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干预、治疗和康复服务。
1.健全精神疾病防治体系。推进精神临床重点专科和亚专科建设。到2025年,至少建成1所精神病专科医院;县级公立医院设置精神科;各乡镇卫生院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精神病医院,强化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提高基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健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县级综合医院精神科医院收治普通精神类患者,重大、疑难复杂疾病患者转送精神专科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精神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院指导下,开展精神疾病稳定期患者的基本医疗服务。
2.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积极配合州第二人民医院(红河州精神卫生中心)成立公共卫生应急心理救援中心,建立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心理救援队伍。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基层综治中心,规范设置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支持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承担心理健康服务。
(七)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以综合性医院康复科为主体,以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为因疾病、损伤导致的功能与结构障碍、个体活动以及参与能力受限者提供有效的康复医疗服务。
1.推进康复机构建设。科学统筹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资源,到2025年建成1所康复医院。支持医疗资源富集的一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配置,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求设置或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等加强合作,提高康复水平。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加强康复医学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全县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和康复治疗师分别达到8名和12名。
2.优化康复服务机构功能定位。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二级中医类医院康复科、二级康复医院、康复中心、基层医疗机构等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鼓励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应具备为妇女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
(八)优化采供血服务体系
依托红河州中心血站,到2025年,在县人民医院建成一所固定采血屋。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机制,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等工作,将无偿献血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提升千人口献血率。
专栏5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体系提质工程 |
1.托育服务补短板计划:到2025年,建立1所区域综合托育中心。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线上托育服务家庭覆盖率达到40%。 2.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到2025年,县妇幼保健院达到国家二级妇幼保健院要求。 3.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100%。 4.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到2025年,县级中医医院投入使用,并能开展相关的康复医疗工作。 5.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到2025年,力争建成1所精神病专科医院,能提供全天候服务的精神卫生门诊或住院机构,重点加强老年、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及严重精神障碍、康复、进食障碍、睡眠、物质依赖、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等特殊领域的亚专科建设与发展。 |
八、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1.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加快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中医类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的价格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适应医疗服务发展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
2.改革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推进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完善集中带量采购配套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并优先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等药品联动管理机制。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健全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会商联动机制,健全县乡两级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加强药品使用监测体系建设,药品使用监测应用范围基本覆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并延伸到80%以上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机制,到2023年,实现二级医疗机构考核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覆盖率达50%以上并逐年提高。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3.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强化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和满意度评价等。完善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重点考核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有序就医秩序建立和居民健康改善等内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将服务质量数量、运行效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划拨、绩效工资总额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引导公立医院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加快健全新机制、构建新体系、提升新效能、激活新动力、建设新文化,实现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和“红河奔腾”人才计划。实施执业(助理)医师增量提质计划。医教协同,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加大执业(助理)医师培养力度,加强儿科、妇产科、精神科、全科、口腔、麻醉、康复、急诊、影像、病理、中医、中西医结合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继续医学教育,加强卫生健康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健全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增加人才项目医疗卫生人才入选比例,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考察招聘,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挖掘引进“候鸟”人才。强化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实施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提升公共卫生队伍素质。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机制,鼓励人员双向流动。按传染病医院设置基本标准,加强传染病救治机构人员配备。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合理配置编制资源,重点用于补充执业医师。强化人才统筹使用,健全医疗卫生人才“下沉、流动、共享”的用人机制。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大力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师承教育,持续加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培养力度和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力度,实施“西学中”人才培养,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符合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护理人才梯队。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职业化培训,实施卫生健康经济管理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加强老年人、婴幼儿照护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健康产业、健康服务业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
(三)加强医学技术创新发展
深化科卫协同,健全完善临床科研体系。充分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5G技术等信息技术,搭建“医—教—研”一体化平台,推进新兴技术与卫生健康行业的创新融合发展。鼓励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聚焦重大卫生健康问题,加强跨机构、跨部门、跨学科合作,开展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民族医)药学融合的医学研究,鼓励依法依规开展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干细胞、基因治疗、再生医学、肿瘤免疫临床诊断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建设,开发推广适合基层应用的医疗卫生技术。
九、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强化政府责任,把制定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健康绿春建设任务。县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区域医疗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县办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并细化床位到各类医疗机构。
(二)加强部门协同。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策协同,统筹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机构编制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据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并落实基本建设投入;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布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用地;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根据需要按程序适时调整规划;医疗保障部门要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制度改革;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
(三)加强投入保障。建立稳定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县级财政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业务经费等根据人员标准、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纳入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建立财政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储备长效投入机制,并纳入政府经常性预算安排。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责任,落实对中医类医院和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全面加强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保障。探索通过机构运营补贴、家庭托育补贴、政府采购等方式,加强财政对托育服务的发展支持。
(四)动员社会参与。结合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制度,强化和明晰乡镇公共卫生管理权责,村委会推进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学校按照规定设置保健科(卫生室),配备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落实入学新生体检和师生重点疾病筛查等工作。用人单位做好职工疾病预防控制有关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加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配备等方面予以保障,健全各级爱国卫生工作网络,乡镇、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健全社会健康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五)加强监测评估。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效率监测评价机制,做好规划任务分解,以主要指标和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为抓手,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动态评价,推动将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抓实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按期开展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的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