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春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严格对照《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引发< 实施“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及三两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的优化营商环境18项监督治理重点认真开展自纠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惠企政策“空转”,得不到精准有效落实。
落实好惠企政策,确保各项措施第一时间传达到相关企业,直接惠及市场主体,精准有效落实,充分发挥出各项政策积极效应。
2. 执行政策简单粗暴“一刀切”,动辄要求企业停工停产。
目前全县娱乐场所暂停营业的措施是根据当前疫情形势,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出的,不存在简单粗暴“一刀切”的现象。
3. 审批事项该放不放、不该放乱放,或明放暗控、放责留权。
我局涉及的权责清单事项共计375项,其中:依申请办理行政职权事项涉及四类22事项(行政许可涉及13项,行政确认涉及3项,行政奖励涉及1项,其他行政权力涉及5项)。监管事项涉及两类353个事项(行政处罚涉346事项,行政检查涉及7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涉及6事项。全部是依法应当由本部门实施的,全面承接省、州政府下放的事项,不存在该放不放、不该放乱放,或明放暗控、放责留权的现象。
4. 搞变相审批,行政备案事项和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不规范,仍在执行已经废止的政策规定。
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现行政策,对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予以受理,严格按照承诺时限予以办结;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和申报资料的行政申请事项,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提供该项行政审批的办事指南,并现场告知所欠缺条件、需要补齐资料等,待符合法定条件和申报资料后再予以受理。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专家评审、下级部门初审、各种证明等环节以及申报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共享复用的材料,不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不存在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不存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进行受理甚至予以批准,行政审批事项未与任何协会捆绑挂钩,事项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5. 违规组织各类评比达标活动,违规收费、摊派费用,变相增加企业负担。
未组织任何评比达标活动,未违规收费、摊派费用,变相增加企业负担。
(二)聚焦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6.在市场准入、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证照办理、全融贷款、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等管理服务中设置障碍、无故刁难。
无该情况。 6. 信审批勾结中介搞垄断、操纵服务价格、提供虚假意见,或暗箱操作、“猫鼠一窝”, 从中谋取私利。
无该情况。
7. 违规经商办企业,通过“影子公司”谋利,或者以他人名义参股、持有非上市企业的股份、债券等。
无该情况。
8. 违规在企业任职或者挂名、挂证领取薪酬、奖全、津贴,或者以担任顾问等名义向企业收取咨询费、服务费。
无该情况。
9. 向企业请托个人事项,承揽企业业务,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推销企业产品和服务。
无该情况。
10. 违规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到企业担任高级职务或者挂名领薪、兼职取酬.
无该情况。
(三)聚焦政商关系“不亲”和“不清”问题
12.“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网办不通热线不畅、政务信息不公开,折腾企业“反复跑”。
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除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外,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办结制证、取件等环节一律实行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服务意识,畅通服务热线,公开政务信息,确保办理时限、地点、咨询电话等具体信息实时更新。
13. 漠视企业利益、无视企业困难,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无动于哀、消极应付,对企业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行塞责。
14. 积极对接企业,通过召开业主会议,检查走访等方式了解企业困难及诉求,对于合理的诉求积极落实,不存在推诿扯皮、敷行塞责的情况。
15. 招商不诚信、协议不履行;新官不理旧账,政策朝令夕改。
无该情况。
16. 违规接受企业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收受企业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无该情况。
17. 向企业摊派、报销应当由所在单位和个人负担的费用,或者违规向企业借用钱款、住房、车辆等。
无该情况。
18. 违规干预和插手企业生产、工程建设、采购销售等经营活动,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企业合法权益。
无该情况。
19. 违反保密纪律,向企业泄露肖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工作秘密,为企业营利性活动违规提供帮助。
无该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大力推进业务流程再造,以企业和群众需求倒逼职能转变,真正提升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二是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从制度规范衔接配套,建立标准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三是进一步抓好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维护自身利益,确保文化旅游市场规范运行。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