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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 发布日期:2021-12-29 浏览次数:

绿春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抓实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理。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县共接到督察组转办的投诉件1件,即:红河州绿春县219国道改造项目李仙江段(云南建投十一公司承建)施工扬尘大、通行道路狭窄不平。收件后,及时召开问题整改工作交办会,成立专班,组织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截至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是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州环保督察办于2021年9月25日下发了《红河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共梳理存在问题26项,其中:个性问题4项、共性问题22项。经认真梳理,我县涉及红河州共性问题11项。并于2021年10月15日制定下发了《绿春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按照2021年年底前完成1项,2022年年底前完成4项,2023年年底前完成3项,2025年年底前需完成3项的目标任务。目前已完成整改8项,其余3项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