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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件办理

来源:绿春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5-06 浏览次数:

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绿春县于2021年4月25日收到云环督转〔2021〕240号第十九批转办件1件,收件后立即组织交通、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现将办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信访举报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信访件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YN202104240047。投诉人反映:红河州绿春县219国道改造项目李仙江段(云南建投十一公司承建)施工扬尘大、通行道路狭窄不平。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绿春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问题整改工作交办会,成立专班,组织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经查,该情况属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红河州绿春县219国道改造项目李仙江段(云南建投十一公司承建)改扩建段局部施工段落存在扬尘,降尘措施不力;

2.部分正在施工路段临时放行期间对被碾压破坏路段平整不及时,车辆通行较为困难,对已完成路基施工区域的维护力度不足。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1.施工扬尘大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增设洒水车、抽水设备。于2021年4月27日增设洒水车1台,共投入使用洒水车3台,单缸FD168F抽水泵8台。二是增加洒水次数、指定专人清扫。施工现场扬尘产生的主要原因为施工道路浮土厚,运输车辆在行进过程中尾气冲击路面激起扬尘,为有效减少扬尘,增加洒水频次,村庄路段派专人清扫。2021年4月27日至30日,共出动作业人员20余人、洒水车3辆,对K57+300~K76+800施工道路进行浮土清除,洒水降尘每天6次。

2.通行道路狭窄不平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施工现场存在积水路段定期进行排除,对路面堆积淤泥采用机械和人工进行清除,对施工现场坑洼路段用水稳料进行摊铺,并用压路机进行碾压。2021年4月27日至30日,共出动作业人员50余人,机械5台,清除路面堆积淤约6处,摊铺泥坑洼路段约3处;二是对场地裸露部分用生态网进行覆盖,2021年4月27日至30日,共出动作业人员17余人,机械1台,覆盖村道路边坡及路边堆积裸露岩土,有效减少裸露岩土受刮风引起扬尘。

(四)办结情况

未办结。

二、存在的问题

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件办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认识和办理要求上与中央、省级、州级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办理时限较紧,在办理流程和节奏上需要进一步加快。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实环保督察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环境举报案件内容,持续开展举报案件的督察检查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同时,加大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举报问题不反弹。

(二)完善环保监管联合执法制度。充分整合执法部门力量,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提升联动执法能力,坚持抓常抓长,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打击辖区内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