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为加强绿春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20〕3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红政办规〔2022〕1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绿春县财政局、绿春县机关事务局草拟了《绿春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3月1日前反馈至绿春县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
联系人:宋惠琳
联系电话:0873-4225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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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绿春县大兴街67号县财政局509室
附件:《绿春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绿春县财政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