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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镇:“三强化”扎实做好林长制工作

来源:绿春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3-09-25 浏览次数: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今年来,大兴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林长制工作贯穿在林草事业发展全过程,不断探索工作思路,以“三强化”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强化组织领导 扛实工作责任

进一步合理设置林长,划分林长责任区,完善林长体系,由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镇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镇级林长,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担任村级林长,实现镇、村两级林长全覆盖,全镇共设镇级林长11名,村(社区)林长14名,村民小组长为专管员,14个村社林地、森林及村庄绿化区域全部落实到专人负责,夯实镇村两级林长责任。切实做到“山头有人巡、问题有人查、成效有人问。”林长积极带头巡林,303名护林员明确各自管护面积、区域和巡护职责,建立林地网格与护林员“一对一”关系,实现森林资源管理网络全覆盖,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在重点地段共设立镇、村“林长+森林警长”林长制责任管理公示牌15块。

强化资源管护 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着力开展造林、护林工作,今年以来积极申报绿春县苦么山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和东德、龙丁“森林乡村”评定材料。共发动和动员群众25389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栽种樱花树3000余株,八角50000余株,梨树4000余株,以实际行动践行植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营造全民参与植树造林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护林员选聘制度,严格日常管理、季度考核,确保每一名生态护林员都能履职尽责。国家实施生态护林员政策以来,我镇累计选聘使用生态护林员303人。严格执行全面停止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政策,落实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任务,签订2023年公益林与天然商品林管护合同。持续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合森林公安、林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多次开展清查交易市场、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场所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工作。

强化督查检查 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持续加大对非法侵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破坏天然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森林草原督查,加大协同执法、开展联合执法。有力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应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实时督查,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监测预警和问题查处能力。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辖区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