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至23日,为帮助经营者牢固树立保护未成年人意识,大兴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县城区、三猛乡、戈奎乡开展了近一个月的“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大兴市场监督管理所采取拉网式排查工作方式,对县城区、三猛乡、戈奎乡食品经营户,特别是酒类销售经营户及校园周边经营户、商场超市等未成年人可能消费的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检查。
在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发现未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的提示标语的经营者,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张贴提示标语。同时,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宣传吸烟、饮酒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危害,告诫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截至12月23日,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商户250余户,张贴宣传标语240余条,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了积极、健康、向上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