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助使用云南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到让当事人成功拿到100万元工程款,绿春县人民法院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6月7日,王先生通过千里之外邮寄锦旗的方式,点赞了绿春县人民法院法官。
今年年初,王先生使用手机,通过云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在网上申请立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成功立案。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详细了解相关事实,得知被告方(劳务公司)已撤离绿春县。鉴于该案涉及资金大,发包方和承包方多,承办法官经过多方多次走访后,发现发包方和承包方已向被告方结清了工程款,经协调,发包方和承包方联系到被告方,并督促其及时将工程款结算给原告王先生,被告方表示会配合法院主动找原告结算工程款。该案以原告主动撤诉的方式结案。
近日,成功拿到100万元工程款的王先生,从贵州省遵义市邮寄来一面锦旗,点赞了绿春县人民法院法官。
下一步,绿春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便民措施,聚焦群众需要什么,就做好什么,以真心为群众办实事,以成效为群众解决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