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绿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县财政局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捌先主持会议,副主任朱繁荣、白迷诺、罗凤珍、李成昆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晓忠、县人民法院院长白如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7名,因病因事请假1名,实到26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通过了会议议程,听取了绿春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及说明;听取了绿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对部门工作评议的决定(草案);听取了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听取了关于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朱繁荣等四位同志任命职务的议案;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王晓峰等二位同志任职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罗潇等二十八位同志任职的议案;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韦子弋等三同志任免职务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赵晓燕等两位同志任免职务的报告;听取了拟任职务人员作的供职发言。
联组审议会议还就以上报告进行了联组审议;表决通过了绿春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表决通过了绿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对部门工作评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朱繁荣等37人的相应职务任免。会议还为新任命职务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职务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李捌先要求
新任命人员要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要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引领者、组织者;要树立宪法意识,努力成为尊崇宪法和保证法律实施的推动者、实践者;要树牢宗旨意识,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工作导向,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不断提高学习研究能力,不断增强守正创新能力;要增强效能意识,践行“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晩”的要求,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绿春振兴引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树牢依法行政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人民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切实办理好代表建议意见,努力成为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绿春做出积极贡献。
绿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人事任免名单:
任命朱繁荣为绿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任命杨杰斌为绿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彭岚为绿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永发为绿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王晓峰为绿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任命王辉为绿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任命罗潇为绿春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任命杨升为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白晓志为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决定任命张文彬为绿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任命任志超为绿春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晓懿为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马志祥为绿春县民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和欧为绿春县司法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黑才为绿春县财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边旺为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任命白诚三为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建伟为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鲁发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剧成为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任命卢习恩为绿春县水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邵发光为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决定任命吴欧保为绿春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决定任命胡昌华为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白卫为绿春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卢伟波为绿春县审计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富强为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毕云锋为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白用明为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决定任命白继梅为绿春县统计局局长。
决定任命何波发为绿春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么者为绿春县信访局局长。
决定任命白晓玲为绿春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斗才为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任命韦子弋为绿春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白佳顺为绿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赵晓燕为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卢晓荣绿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坚黑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