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及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4月22日,绿春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罗潇带领大兴镇政府、县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社会单位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大排查行动。
期间,检查组深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绿春西城加油站、绿春县春旺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绿春县各购物广场等开展联合检查,检查组主要对各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应急处置技能等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此次联合检查,共检查单位6家,发现隐患10条,当场整改8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就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大队消防监督员提出了详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场所负责人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严格落实,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就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罗潇强调: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内部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切实做到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及时上报,及时化解,及时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对检查组提出的隐患问题立即整改,严防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