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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行 | 绿春警方出实招 交通宣传入民心

来源:绿春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3-12-11 浏览次数:

自“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绿春警方想多招、出实招,以“美丽乡村行 遵章守规 安全出行”为主题,深入辖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系列宣传活动。

根据乡村道路和人员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宣传民辅警通过现场讲解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发送宣传资料等方式,重点宣传三轮车违法载人、超载超员、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向施工地务工人员和农村集市上的村民详细介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紧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绿春警方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媒介,以“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宪法宣传周为契机,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并通过“两站两员”阵地建设、常态化开展农村道路违法管理和交通知识宣讲,不断提升农村交通治理服务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同时,各派出所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电影下乡活动,以观看真实交通事故案例视频、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民警现场讲解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让群众充分了解到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加深群众对交通教育宣传的认可度,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交警大队列举几项农民朋友要知道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1

不乘坐农用车、货车

三四轮车、低速货车、农用车等主要用于农村地区载货和农业生产。其安全技术性能不高,车体结构安全防护性能差,缺少安全防护设施,不适合人员乘坐,这些车辆在路面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侧翻,引发乘坐人坠落等交通事故,因此农民朋友千万不要乘坐这些车辆出行。

不要在公路上晒粮、摆摊

农村公路较为狭窄,在公路上晒粮或摆摊会妨碍道路上的车辆通行,导致交通不畅,同时晾晒的粮食也容易使经过的车辆打滑,造成交通事故。晒粮的过程中,农民朋友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工作上,容易忽视快速驶来的机动车,严重危及自身安全。为了大家的人身安全,请农民朋友不要在公路上晒粮或摆摊。

不驾驶报废车辆

报废车辆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容易出现半路熄火、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爆胎等各种险情,危及驾驶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农民朋友一定要到正规地点购买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千万不能图便宜购置报废车辆。当自家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时,要严格按照报废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客货不得混装

客货混装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无论是货车还是客车,客货混装行驶都会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在运输过程中,易发生货物捆绑不牢、滑移等现象而挤伤人。一旦遇到紧急制动或者急转弯时,不仅易引发货物倾倒压伤乘车人员,还极易因货物滑移至一侧使车辆重心偏移,导致翻车等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