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绿春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总结表扬会在县行政中心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新时代绿春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县委书记何阳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张猛主持会议。

会上宣读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中共绿春县委、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绿春县2025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通报我县荣获省、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情况。

何阳代表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向扎根边疆的各族干部群众表示慰问,向关心支持绿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感谢。他指出,绿春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团结带领21万各族儿女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深入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广泛深入,边疆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提升,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日益呈现。
何阳强调,巩固创建成果是荣誉更是责任,全县要以此次总结表扬会为契机,乘势而上,深化示范县建设。要持续强化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细化运行机制,压实责任。要持续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树立共同体理念,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党员、学校和社会教育全过程,深化“五个认同”。要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三年强基础、八年开新局、十五年创示范”目标,聚焦综合交通、现代水网、能源通信等领域,构建“内畅外联、安全可靠、智慧高效、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融入区域发展格局,夯实共同富裕基础。要持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群众互嵌式发展、旅游促“三交”三项计划,构建互嵌融居新格局。要持续提升边疆治理效能,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三边三好”嘱托,增强行动自觉,深化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完善“人防+物防+技防”防控体系,守护边疆安宁稳定。

严磊、李绍昌、张云等领导,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全体干部职工,荣获省州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部分受表扬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