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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消费者权益 绿春法院在行动

来源:绿春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氛围,近日,绿春法院干警化身“普法达人”,走进社区、市场,开展了一场场别开生面的普法宣传活动,为群众送上满满的维权“干货”。

社区普法:维权知识“送货上门”

“阿嬷,如果您买到过期食品,记得保留小票,可以要求商家赔偿!”

“网上买到假冒伪劣商品记得保留聊天记录和订单信息,这些都是维权证据。”

在街心花园,法院干警携手县检察院,摆起了“普法小摊”,不仅向过往群众发放精心制作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单,还结合“食品安全”“价格欺诈”等典型案例,提醒大家警惕消费陷阱,发现消费权益受损后,及时留存证据,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场吸引了群众围观驻足,大家听得津津有味,不少人还主动咨询起自己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干警们也一一作出了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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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普法:守护“买买买”的快乐

“销售假货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还会损害大家的声誉,一定要擦亮眼睛,选择合法正规渠道购货。”在农贸市场,赶集的群众熙熙攘攘,法院干警们穿梭其中,一边为消费者送上“维权宝典”,提醒大家在购物时擦亮双眼,警惕消费陷阱;一边一对一地向商家讲解网购维权、商品退换、诚信经营等有关法律知识,呼吁经营者们诚信立市、明码标价、规范宣传,不欺客、不宰客、不售假,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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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既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步。今后,绿春法院将继续履行司法为民职责,通过开展多样化的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创优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