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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催绽民族团结之花

来源:绿春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1-06-01 浏览次数:

漫漫历史长河,逝者如斯,代表神明裁判的“灋”,虽然已淹没在岁月浩淼的烟波里,但在绿春这片土地上,因为有这么一群辨是非、断曲直的人,他们身着法袍、手持法槌,与绿春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使平安如幸福新芽绽放群山遍野,让团结像和谐春风拂满绿春大地。

绿春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8年,全院现有职工47名,由汉、哈尼、傣、彝、壮、瑶、布朗等7个民族组成,少数民族占比达到了85.12%。其中:少数民族法官10人,双语法官7人。近年来,绿春县人民法院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坚持用民族语言传递法治声音,用双语审判满足各族群众司法需求,用边疆民族地区特色司法护航绿春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三个坚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贯穿始终。始终坚持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作来抓,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将示范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先后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专题党课、中华民族一家亲道德讲堂、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弘扬爱国主义·民族文化”、哈尼文培训等活动,使民族团结意识深深植根于干警心中;利用法制走边关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制宣传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相结合,线上充分利用微信、网站等媒体,线下采取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安排少数民族法官用双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为各族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司法服务,设立“双语服务岗”,安排了通晓哈尼族、瑶族等语言的干警在立案区工作;国门法庭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深入村屯和田间地头巡回流动办案,及时化解边境群众的矛盾纠纷;打造了民族法治文化长廊,集中展示全县世居民族、法治物件及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风采情况。

坚持司法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围绕“努力让各族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绿春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坚持站在维护民族团结工作的第一线、奔波在田间地头定纷止争、走街串巷做群众工作、送法治宣传进村寨、进校园,先后开展法官背着法徽进乡村、将法庭搬到乡村开到家中等活动;打造具有边疆法院特色的司法服务和庭室文化,2017年以来开展“阳光司法”45次,邀请各族各界代表2000余人,巡回审判案件1300件,开展法治宣传50余次,受众12000余人;疫情期间,利用“云解纷、移动微法院”平台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服务,通过跨域立案的形式网上调解和撤诉24件;探索“便民、高效、成本低”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惯,按照少数民族传统习惯化解矛盾纠纷,邀请有威望的长者参与调解,确保案结事了,2018年以来,以调解方式结案1426件,占结案53.19%,办结农村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山林土地权属等纠纷案件1600余件。

坚持延伸审判职能,助推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共选派7名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干警驻村,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钩点半坡乡高井槽村委会入户走访800人次,与贫困户共同开展“收家治家”、提升人居环境、革除陋习等行动;开展法治和脱贫攻坚政策宣传20余次;通过协调项目资金、单位投入资金、干警出资出物的形式,帮助挂钩村少数民族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组织全院干警累计投入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等经费30余万元,干警出资出物14万元,助力高井槽村委会184户830人与全县全省全国一道实现脱贫摘帽。积极开展以奖代补工作,调解矛纠纷2000余件,兑现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资金12万元,投入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经费20万元。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今后的工作中,绿春县人民法院将持久发力,同心共进,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绿春大地盛开得更加绚丽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