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有关规定,2019年11月28日,由云南省水利厅主持验收,由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红河州水利局、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绿春县人民政府、绿春县水务局、绿春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绿春县自然资源局、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绿春县移民开发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等单位组成验收委员会,在绿春县路俄水库工程现场对路俄水库工程进行截流阶段验收。
验收委员会经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听取参建各方情况汇报,查阅工程相关资料,通过认真分析和讨论,一致认为:绿春县路俄水库工程导流输水隧洞具备过流条件,隐蔽工程已验收合格;截流设计和2020年度度汛方案已编制完成并获批准;围堰顶高程1738m以下的库区征地和库底清理工作已完成并通过第一阶段库区清理验收;截流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截流条件,同意通过截流阶段验收。
绿春县水务局
2019年11月29日
验收现场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