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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绿春县平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12 浏览次数: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绿春县

平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修改方案的批复

绿春县人民政府:

《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批准平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绿政发〔2019〕70号)收悉。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绿春县平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以下简称《修改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有关规定,规划修改符合有关程序。规划修改涉及平河镇的调入、调出及性质调整,规划修改后平河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指标等各项约束性指标符合控制要求,原则同意对绿春县平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修改方案》对绿春县平河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规划修改地块总规模为7.22公顷,其中指标调入地块3.24公顷(全部位于平河镇)、指标调出地块3.77公顷(全部位于平河镇)和指标性质调整0.71公顷(全部位于平河镇,指标调入地块0.62公顷,指标调出地块0.09公顷)。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调入。涉及平河镇平河、咪霞2个村民委员会,5个地块(地块编号:TR20190001—TR20190005),14个图斑。将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原规划农用地3.24公顷(耕地1.49公顷、园地0.07公顷、林地1.27公顷、其他农用地0.41公顷)修改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2.5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96公顷、城镇用地0.54)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74公顷(特殊用地0.01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73公顷)。

(二)调出。涉及平河镇平河村民委员会,共2个地块(地块编号:TC20190001、TC20190002),5个图斑。将平河镇近期因布局调整和无项目安排的3.77公顷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调出,修改为3.77公顷规划农用地(耕地0.48公顷、林地3.04公顷、其他农用地0.25公顷)。

(三)性质调整。涉及平河镇平河村民委员会,共1个地块(地块编号:XZ20190001),1个图斑。将平河镇0.62公顷原规划交通水利用地修改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将平河镇0.09公顷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均为农村居民点用地)修改为规划交通水利用地。

三、方案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影响。规划修改后,平河镇耕地面积减少1.01公顷,为5990.46公顷,满足上级下达控制指标5916.00公顷的要求;建设用地总规模减少0.53公顷,为354.2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少0.01公顷,为225.32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增加1.01,为6.50公顷。平河镇主要用地规模均未突破《绿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和《平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确定的主要用地指标及目标。

四、你县要严格抓好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各项规划指标,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各类用地空间布局管理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按照规划修改划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并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按照管制规则,严格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等10类土地用途分区管理,并尽快将《修改方案》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更新包成果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附件:1. 绿春县平河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调整情况表

2. 绿春县平河镇建设用地调整情况表

附件1

绿春县平河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个

指 标

上级下达指标

规划目标

备注

修改前

修改后

变化量

修改前

修改后

变化量

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5916.00

5916.00

0.00

5991.47

5990.46

-1.01

基本农田面积

4400.00

4400.00

0.00

4422.35

4422.35

0.00

建设用地总规模

355.17

355.17

0.00

354.74

354.21

-0.53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25.33

225.33

0.00

225.33

225.32

-0.01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5.47

5.47

22.77

24.04

1.27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129.84

129.84

0.00

129.40

128.88

-0.52

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37.24

37.24

0.00

36.74

36.21

-0.53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35.00

35.00

0.00

33.18

32.65

-0.53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12.00

12.00

0.00

5.49

6.50

1.01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56.00

56.00

0.00

56.21

56.21

0.00

附件2

绿春县平河镇建设用地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个

调整类型

调整方式

调整地块

编号

涉及图斑个数

调整前规划类型

调整前规划地类

面积

调整后规划类型

调整后规划地类

涉及行政区

备注

建设用地

布局调整

调入

TR20190001

1

水田

0.23

城乡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平河镇平河

村民委员会

1

旱地

0.60

2

林地

0.57

田坎

0.15

农村道路

0.06

农村道路

0.01

其他建设用地

特殊用地

TR20190002

1

水田

0.03

城乡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平河镇平河

村民委员会

1

林地

0.20

田坎

0.01

TR20190003

1

水田

0.09

农村居民点用地

平河镇平河

村民委员会

田坎

0.02

TR20190004

3

水田

0.39

城镇用地

平河镇平河

村民委员会

1

园地

0.07

田坎

0.08

TR20190005

1

水田

0.15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平河镇咪霞

村民委员会

2

林地

0.50

田坎

0.08

小计

5

14

3.24

调出

TC20190001

1

城乡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0.48

水田

平河镇平河

村民委员会

1

0.45

林地

0.25

田坎

TC20190002

3

农村居民点用地

2.59

林地

平河镇平河

村民委员会

小计

2

5

3.77

合计

调入

新增建设用地

3.24

调出

新增建设用地

3.77

变化量

(调入—调出)

-0.53

新增城乡建设用地

3.23

新增城乡建设用地

3.77

-0.54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1.49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0.48

1.01

规划建设

用地性质调整

XZ20190001

1

交通水利用地

公路用地

0.62

城乡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平河镇平河

村民委员会

指标调入

城乡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0.09

交通水利用地

公路用地

平河镇平河

村民委员会

指标调出

合计

调整前

新增建设用地

0.71

调整后

新增建设用地

0.71

变化量(调整后—调整前)

0.00

新增城乡建设用地

0.09

新增城乡建设用地

0.62

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