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行政职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和其他权力事项。
2.此表为月报,截止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于次月3日前填报。其中:填报6月、12月统计情况时,须报半年和全年统计情况。
3.此表填至乡镇(街道)以上,各县市负责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服务中心运行情况数据汇总填报工作。
4.此表作为省政府年度政务服务专项工作综合考评依据,各县市务必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迟报、漏报、误报,将给予扣分。
5.投资项目受理数填写事项合计数,办结数填写已办结数(准予审批和不准予审批数)。
6.填表人和联络员可为同一人,须确保电话畅通,以便核对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