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7日至8日,红河州政协第五督察组由州政协副主席、绿春县委书记李国民组长带队到绿春县对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督察,绿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雪松,县政协副主席张平斗,县水务局局长、县河长办主任卢习恩等相关人员陪同督察。
督察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查看核查、听取公众意见等形式进行督察,实地查看了潘家东山水库,藤条江、泗南江、李仙江、茶卡河等河湖河长制实施情况。
李国民一行通过实地查看后,对绿春县河长制实施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不足之处,他要求,一是保护好现有水源林防护设施,做好对群众的宣传工作;二是增设和维护好现有监测设备,确保水源安全;三是做好水质监测工作,定期送检水样;四是按照当前中央和省州相关河长制相关文件的要求,落实好每一项工作,健全完善河长制运行机制。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