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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一人在小康路上因病掉队 云南绿春贫困人口可“先诊疗后付费”

来源:云南网 记者:赵岗 发布日期:2018-10-12 浏览次数:

今年50岁的李斗见是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三猛乡巴东村的一位食管癌患者。妻子长期身体不佳,女儿出嫁,儿子在外打工,2018年1月他在绿春县人民医院确诊为食管癌。因县内医疗条件限制,李斗见需尽快转诊到上级医院进行手术治疗。

“做食管癌手术要花费几十万高昂的医疗费用,像我这样的贫困家庭,根本没有能力承当下来。”李斗见陷入激烈的思想斗争。

对于癌症与医疗费用的担忧给患者家庭带来了极大痛苦,李斗见始终不愿意继续治疗。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向李斗见的家属讲解健康扶贫大病救治、四重保障政策措施,增强了李斗见的救治意愿和信心,他及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到州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经过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5个月的住院治疗,李斗见的住院总费用为21.52万元,通过落实城乡居民“四重保障”措施,“一站式”即时结报总报销20.57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95.61%。(其中:基本医保报销13.34万元,大病报销报销5.65万元,医疗救助、兜底保障1.58万元),李斗见个人只需自付9449元,极大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

现在李斗见病情稳定,虽然不能完全恢复劳动能力,但生存质量明显提高,生活基本能够自理。“解决了贫困人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做到了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放心看病。”该院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绿春县在推进健康扶贫工作中,统筹全县卫生资源和精干医技力量,组织对辖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病情况进行精准筛查核实。在县域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出院结算时救治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窗口报销90%,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2016年红河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49元。

在健康扶贫方面,绿春还有一张“响亮”的名片——仁华医院。作为一家民营企业,仁华医院从“技术扶贫、医疗费减免、资金捐赠”三个方面参与和助力脱贫攻坚与健康扶贫,自2016年以来,对建档立卡户、残疾人、孤儿、五保户等贫困群体一共投入221万元助力脱贫攻坚与健康扶贫工作,另外还派驻驻村队员、捐赠物资等人力物力。

政协委员、仁华医院院长邓润介绍,2018年6月医院还向县红十字会捐赠20万元现金,成立绿春县红十字会困难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用于救助绿春县行政区域内的建档立卡户等弱势群体以及因重大疾病致贫的困难患者。

据了解,2018年以来,绿春县贫困人口住院实现“一站式”即时结报16989人次,医疗总费用5013.22万元,通过“四重保障”报销4542.02元,实际报销比例达90.6%。

云南网记者 赵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