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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共同管理”扫除驻村扶贫工作队伍管理“盲区”

来源:县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8-09-04 浏览次数:

一是县指挥部统一“管”。指挥部队员管理办公室切实加大随机督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发现队员不在岗位1次的进行实名通报,2次不在岗的直接下派单位负责人驻村(仅限于县级单位)。二是派出单位联动“管”。明确县级26个重点行业部门、126个挂联单位在协同管理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联动责任;派出单位积极支持下派工作队员工作,确保与原单位的工作业务脱钩,切实做好派出工作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三是乡镇党委直接“管”。各乡镇党委履行“一线管理”的主体责任,乡镇党委书记是驻村工作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把工作队纳入体制内管理,妥善安排好工作队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四是队员内部日常“管”。驻村工作队长承担“执行责任人”,负责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严格队员驻村考勤制度,由队长或副队长抽查或检查《队员工作日志》,掌握每一名队员每一天的工作动态,并认真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