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加大重点人群、特病人群等救助力度,积极推动农村低保标准与贫困标准“两线合一”。2017年以来,低保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人1920元,累计发放1.49亿元;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对象961户1021人,累计发放604.3万元;2018年以来,累计排查清理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共计10955户28903人,核定和发放在册农村低保资金25377户56418人2596.26万元;在册特困供养人员935户995人15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