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来,绿春县在改善城区环境上下功夫,不断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人居环境。一是开展县城清洁管理行动。城区清扫面积22.5万平方米,清运生活垃圾11300吨,治理垃圾、脏水乱倒乱泼乱排240起,清除脏迹550处,清理卫生死角370处。组建城市综合执法队,规范占道经营80起,批评教育、查处乱吐乱丢乱扔等不文明行为350人次,清理主街道垃圾43次,清理污水28处,清除建筑垃圾2500吨,清除小广告3000余张幅。二是实施城市绿化亮化工程。实施景观绿化改造,新增绿化面积10亩,移植小叶榕和天竺桂等树木80棵,粉刷树木2000棵。实施县城区灯光亮化改造,安装夜景照明灯38盏,城区主街道安装十二生肖路灯236盏,县城形象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