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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切实推进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红河州初步意见问题整改工作

来源:绿春县环保督察办 发布日期:2018-01-18 浏览次数:

2018年1月15日,绿春县召开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红河州初步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议,会上,县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红河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红河州初步意见问题及整改措施,并结合绿春实际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半坡乡党委书记陆批斗从:高度重视、提高站位,问题导向、限时整改,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强化协调、督促落实等4个方面作了强调,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推进绿春县关于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红河州初步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做到立行立改、先行先改,取得实效。

绿春县委办、县委督查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黄连山管护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