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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教育局认定绿春县幼儿园一级三等示范幼儿园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

为加快我州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步伐,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实现我州一级示范幼儿园县市全覆盖,推进幼儿园规范化管理进程,在2016年秋季学期开远、石屏、元阳、河口、红河、金平、绿春7县市教育局初评的基础上,州教育局根据各市县上报的关于部分幼儿园申报等级幼儿园的请示,按照《云南省示范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标准》,对申报一级三等示范幼儿园的红河县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进行了州级复评和整改复查,对申报二级幼儿园的石屏县红旗幼儿园等9所幼儿园进行了严格审查,现将2017年第二批认定的等级幼儿园结果公布如下:

认定红河县幼儿园、绿春县幼儿园、金平县机关幼儿园为一级三等示范幼儿园。

认定石屏县红旗幼儿园、河口县智多星幼儿园、河口县南溪镇幼儿园幼、河口县莲花滩乡幼儿园、河口县坝洒幼儿园5所幼儿园为二级一等幼儿园。

认定开远市碑格乡中心幼儿园、开远市邓耳中心幼儿园、元阳县童星民族幼儿园3所幼儿园为二级二等幼儿园。

认定元阳县金禾苗幼儿园为二级三等幼儿园。

希望被认定的幼儿园再接再厉,进一步提升办园理念,改善办园条件,加强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幼儿园现代管理,注重内涵发展,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为本县市及全州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