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至12日,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董庆东一行组成验收组,对绿春县上报的2013年度大兴镇东德村、三猛乡塔普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竣工初步验收。
11日,验收组对项目完成情况、工程管理、资金管理使用、档案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查阅与审核。检查结束后,于12日在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竣工初验会议。副县长杨德福、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和县国土资源局相关领导及股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汇报了项目情况,监理公司和工程量复核单位对各自工作作了情况汇报。验收组对项目工程实施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资料查阅情况进行反馈,认为本次初验的2个项目组织实施到位、工程质量合格、验收资料齐全,符合验收标准,同意通过竣工初验。同时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相关痕迹档案资料,做好省国土资源厅终验准备;加强工程后期管护,确保项目长期稳定发挥应有效益。杨德福表示会按照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抓好整改落实,完善相关档案资料。(段振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