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办学条件十项指标,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稳步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全县统筹。通过乡镇间教职工调整的方式,已实现学生与教职工比例、规定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2项指标校校达标;二是政府主导。采取由供应商先垫付的政府采购方式,足额配备小学数学科学与初中理科仪器、音体美器材、计算机,目前已完成采购程序,仪器设备将陆续分批运达;三是部门发力。明确县教体局和学校的职责,特别是在生均图书、校园绿化2项指标达成上,由县教体局和学校共同协调抓落实;四是多方协调。校园占地、校舍、体育场地3项指标,由县乡两级政府协调解决用地问题。目前,正在建设各功能室学校有23所,预计4月30日前完成18所,其余5所5月30日前完成;对照云南省“20条底线”要求,除个别学校受场地限制,运动场面积未达到基本要求外,其余均达到“20条底线”要求。相关指标任务实施完成后,全县75所发展均衡学校可实现七项达标1所、八项达标30所、九项达标6所、十项达标38所;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为0.37、0.28,办学条件均基本达到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