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专业服务组织,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二是通过政策扶持、畜牧业信贷扶持等相关手段,鼓励和支持散养密集区以点带面提高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水平。三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通过发放明白纸和指导意见书的形式,指导养殖场户因地制宜选择粪污处理模式。2018年,畜禽养殖产生粪污152.75万吨,有效利用110.13万吨,资源化利用率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