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减少庭室设置,将入额法官划分为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和诉讼服务四个专业审判团队,团队实行“1+1+1”即“入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置模式,赋予分管副院长对团队的全权管理、监督、指导职责,配备1-2名助理,负责团队的内勤工作。同时,明确院庭长每年的审判案件数量及责任,形成办案常态化机制。2018年以来,院长承办案件12件,参审案件26件;副院长直接承办案件142件,参审案件11件;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