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构建劳动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多元化工作格局,会同工商、金融、住建、税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推行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全方位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2018年以来,为78名劳动者兑现经济赔偿金及被拖欠工资48余万元;庭前调解成功2起,涉及金额31.8余万元;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5户1560人(农民工1482人);完成农民工工资专户开设58个,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发放11家760余名农民工;83家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累计1317余万元,发挥了应有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