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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2022年度惠企政策工作总结

文章来源:绿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2-12-01  浏览次数:

  2022年度我县惠企政策工作,在省、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要求部署,有序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落实,现将惠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民营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2022年9月底,全县非公经济户数达16298户,同比增长11.68%,其中:个体工商户14947户,私营企业1351户。2022年度注册资本金1414871.75万元,同比增长283.04%,上缴税金1644.05万元,同比增长57.17;完成非公经济增加值301734万元,同比增长4.07%,占全部GDP比重的71%。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着力培育优质企业。围绕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坚持培育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坚持创新驱动、市场带动、上下联动和持续推动,聚焦政策惠企、服务助企、环境活企,分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分类促进企业做精做强做大,加快完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进一步培育专精特新成长企业,鼓励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截至目前,我县推荐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6户,已通过评审3户。 

  二是着力优化服务体系。为进一步提升绿春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的服务效能及运营,充分利用政府和各服务机构的资源优势,形成互补与相互促进,整合政策资源聚集服务要素,为绿春县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全面、优质服务,提高企业创业创新效率,促其成长,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同时也为绿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各服务机构拓展市场、提高服务水平与效益,形成多赢格局,共同打造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服务空间。目前,绿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引进石屏县联瑞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承建运营一个集“信息查询、技术支持、投资融资、管理咨询、法律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才培训、节能环保、信息化应用、电子商务、人才推荐、企业管理服务”等为一体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切实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三是着力加大资金支持。重视市场主体经营能力培育,多方位搭建企业管理培训、人才服务和技术交易平台,建立帮助企业发展的政策,推进工业、商贸经济回暖升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按照《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稳增长促发展13条措施的意见》(绿政发〔2021〕33号)文件精神,为企业争取2021年稳增长促发展奖励资金45万元。 

  四是着力开展融资服务。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云办发[2017147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关于贯彻落实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红办发[201819号文)精神一是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向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县建立了绿春县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首期规模1000万元。2022年10月底,共推荐急需贷款的企业8家二是积极推进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推动各乡镇产业贷款融资成本有序降低,推进辖区信贷“增量扩面”,促进民族产业“信用贷款、首贷、续贷、延期还本付息”比例持续提升,引导农户贷款不良率逐步降低、信贷资产质量直线攀升。今年以来,共发放信用贷款15931笔、143013万元,首贷2598笔、34928万元,续贷7186笔、47831万元,办理延期50金额2992万元 

  五是着力完善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机制。一是依托云南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平台,在省、州工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牵头推广运用云南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咨询,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截至目前我县共推送惠企政策1个。二是制定出台了《绿春县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绿政办发〔2022〕26号)、《绿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成立企业纾困发展工作专班的通知》(绿工商信发〔2022〕51号)等各项配套措施,进一步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倍增。 

  六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截至2022年10月共减税降费15824257.84元,其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利企业“六税两费”优惠减税降费金额为3285340.61元,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优惠(对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减税降费金额为1974606.4元,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享受方式(由汇缴享受调整为预缴享受)减税降费金额为4600.52元,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减税降费金额为692366.1元,住房租赁税收优惠(对住房租赁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征收增值税)801.75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1号36727.79元,《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1号928.2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52938.5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12020.99元,鼓励地方依法减免困难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减免房产税)15908.57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00万元至300万元)515756.57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7144830.57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692590.19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1357341.36元,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37499.7元。 

  、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自身发展基础薄弱。县域企业散、小、弱,同时受资金、土地、环评等要素保障困难和市场预期较弱等因素影响,工业行业投资意愿不强,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市场主体培育困难,经济实力弱。 

  二是由于我县属云南省27个国家级深度贫困县之一,地方财政极为困难,加上疫情影响,绝大部分资金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无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了培育难度。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探索宣传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新途径、新方法,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定期召开民营经济工作座谈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二是做好年度工业经济运行分析和预测,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全面掌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做好协调服务,确保企业稳定经营。积极协调解决制约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土地、管理服务等瓶颈问题,积极推动银企合作,努力化解企业用地,推进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加大工业企业培育抚优力度,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应对新冠疫情影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各项稳企惠企政策措施,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充分挖掘规下升规上的潜力,做大做强规上工业企业规模总量,拓宽经济增长点,增加工业经济总量。做好民营企业管理指导工作,以信息化推动企业管理现代化,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民营企业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组建研发机构,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名牌产品、名牌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是培育壮大工业经济规模,增加工业经济总量。落实省、州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奖励补助政策,按照“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导促进一批”的工作思路,充分挖掘规上企业新增潜力,全力做大做强规上工业企业规模总量,保持工业经济健康发展。 

  五是加快推进工业项目建设步伐,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充分发挥稳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引擎作用,全力稳住工业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园等在建产业链项目建设,增强工业商贸领域发展后劲,提高增产增量。 

  六是加大促进居民消费增长力度,稳定城乡消费增长。继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多举措提高城乡居民购买力,促进消费转型和升级,努力培植新的消费亮点和热点。进一步培育好农村消费市场。随着农村购买力的不断提高,农村消费市场正日益成为一个新的消费增长点,鼓励知名商贸企业向农村市场延伸,为消费者提供一个较好的消费场所,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绿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