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786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绿春县民政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16
信息名称
解读《绿春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绿春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特点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养老托育直接服务“一老一小”,关系全县老年人幸福晚年,关系全县儿童健康成长,关系每一个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养老托育问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养老托育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2021年8月1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1〕34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相关精神,绿春县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听取《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凝聚智慧力量,研究提出了我县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当前,我老年人口增速快,规模逐步增大同时,随着全面三孩政策的深入落实,人民群众对养老托育服务的需求更加旺盛、更加迫切。出台《实施方案》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是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集中体现,对于减轻家庭养老育幼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等具有重要意义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文件精神,从我实际出发,主要围绕加快推进全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普惠性、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托育服务需求,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共分为4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结合我实际提出:到2025年,我县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供给更加多元,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监管服务更加严格高效,更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综合提出既紧密结合国家、省的要求,又体现出绿春特色的十三条重点任务,即:强化规划引领、强化用地保障和资源利用、落实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完善人才要素保障、推居家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居家社区服务、提升养老托育机构水平、拓宽普惠性服务供给渠道、推进康养医养融合发展、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新业态、加强宜居环境建设、完善养老托育综合监管体系、积极发挥多方合力。通过重点任务的设置,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宣传引导三个方面进行明确,以保障《实施方案》能有效落实。 

  第四部分附件。两个附件分别为《绿春县养老托育服务主要指标》《绿春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通过对相关指标和任务的设置,使《实施方案》更全面和具体。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特色 

  《实施方案》认真对照国家和省文件确定的工作举措编写,确保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要求的同时,注重结合绿春实际,彰显绿春特色,解决操作层面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明确发展目标。《实施方案》以《绿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相关目标值为依据,将我“十四五”时期养老和托育涉及的主要指标以附件的形式列出。在充分采纳有关部门建议的基础上,经过修改完善,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确定到2025年的量化目标,共12个指标。便于工作的评价和推进。 

  (二)体现绿春特色。《实施方案》对国家和省顶层设计的宏观性、导向性政策措施,进行了严格贯彻和落实。同时针对绿春实际,提出编制《绿春县“十四五”养老、托育专项规划》和《绿春县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到2025年,建立覆盖乡(镇)、村级养老服务网络,每个乡镇建成1所失能照护服务机构,50%以上的乡镇建有1所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所有乡镇至少建有1个具有综合功能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护理型床位占比不少于55%,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具有绿春特色的具体措施。 

  (三)注重可操作性。针对提出的25项具体的重点任务,每项重点任务均明确了级相关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便于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