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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文章来源: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2-07-15  浏览次数: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参与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九)指导和组织开展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认真落实边境地区防治艾滋病工作,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绿春县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管理绿春县计划生育协会。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绿春县卫生健康局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绿春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疗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廷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山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有关职责。

1.与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绿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执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绿春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绿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有关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绿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绿春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绿春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绿春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绿春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绿春县卫生健康局、绿春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局行政工作的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考评等工作承担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加强卫生人才整体性资源开发,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等服务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二)医政医管与政策法规股。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地方政策规范和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急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工作,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有关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健康绿春行动计划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法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调实施卫生健康人员队伍岗位培训工作。牵头组织绿春县大健康产业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协调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有关工作。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做好来绿春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医疗保健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办公室)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统筹协调、承担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县级专项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承担组织国家派遣的国际援外和县外卫生应急任务。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机关消防安保、安全生产、反恐等相关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参与协助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提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政策、标准建议。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四)基本公共卫生与妇幼健康股。指导并组织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五)基层卫生健康股。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推进乡村医生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负责健康扶贫工作。负责卫生项目实施、管理与监督。

(六)药政与中医药管理股。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开展药事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贯彻执行中医医疗机构及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指导其他医疗机构中医业务工作。拟订中医药医改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拟订中医药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开展中医药师承等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承担中医药科技、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其他综合性中医药事务工作。

(七)爱卫与干部保健股。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八)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九)宣传与统计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东南亚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外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十)防艾股。拟订艾滋病防治地方性法规草案、规划、计划,并组织推进和落实。指导区域艾滋病防治规划编制和实施。认真落实边境地区防治艾滋病工作。

(十一)老龄工作管理股。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 吴欧保。

  五、单位地址 绿春县农水巷8号。

六、办公时间 正常上班上午08:00-11:30 下午14:00-17:30 值班24时。

  七、联系电话 0873-422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