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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绿春县
信件标题 请问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内容 您好,请问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创建时间 2025-02-26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2025-03-19
回复部门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
         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红河州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分娩待遇支付政策如下:
         1. 在统筹区内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单病种包干支付。顺产医疗费用包干支付标准1800元;剖宫产医疗费用包干支付标准一级2100元、二级2700元。参保孕产妇在统筹区外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按照普通住院进行结算 。
       2. 在统筹区内或统筹区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单病种限额支付。顺产医疗费用限额支付2400元,剖宫产医疗费用限额支付3400 元。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达不到限额标准的,医保基金按实际费用支付;超出限额标准的,医保基金按限额支付,超出限额部分由个人负担。
       3. 特殊情况:因难产、危急孕产妇抢救、妊娠并发症、妊娠合并症或孕产妇伴随有其他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等特殊情况,导致诊疗所需费用超出单病种包干支付范围的按普通住院医保待遇标准进行结算。医保基金对到非协议定点医院住院分娩的不予支付(急诊抢救除外)。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流水号 20250226009
姓    名 王*
手    机 199****6312
地    址 云南省******
发件IP *************************************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
         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红河州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分娩待遇支付政策如下:
         1. 在统筹区内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单病种包干支付。顺产医疗费用包干支付标准1800元;剖宫产医疗费用包干支付标准一级2100元、二级2700元。参保孕产妇在统筹区外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按照普通住院进行结算 。
       2. 在统筹区内或统筹区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单病种限额支付。顺产医疗费用限额支付2400元,剖宫产医疗费用限额支付3400 元。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达不到限额标准的,医保基金按实际费用支付;超出限额标准的,医保基金按限额支付,超出限额部分由个人负担。
       3. 特殊情况:因难产、危急孕产妇抢救、妊娠并发症、妊娠合并症或孕产妇伴随有其他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等特殊情况,导致诊疗所需费用超出单病种包干支付范围的按普通住院医保待遇标准进行结算。医保基金对到非协议定点医院住院分娩的不予支付(急诊抢救除外)。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处理对象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25-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