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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2-12-08  浏览次数: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我局按照文件要求,对我局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章程、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审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开展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积极开展审查和清理工作,经审查,我局未制定过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章程、规范性文件,制定其他政策措施全部符合公平竞争的要求,行政审批过程中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和不必要重复材料。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专家评审、下级部门初审、各种证明等环节以及申报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共享复用的材料,不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不存在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不存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进行受理甚至予以批准,行政审批事项未与任何协会捆绑挂钩,事项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违规收费的情况。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准入,大幅放宽服务业市场主体投资经营活动的资质、股比、注册资金、从业人员、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要求,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等方面没有设置不合理限制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织组领导。为切实做好清理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成立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和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管理股,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在文件清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清理的要求,加强工作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稳妥把握节奏,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有序推进清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任务。清理主体为各科室、直属单位,由各科室、直属单位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规定的清理程序,对现行政策措施组织清理。严格对照《反垄断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印制发的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审查重点包括: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三)从严把审查关。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抓早开展清理工作。对现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全面梳理,做到全覆盖、不遗漏。清理结论体现包括对审查标准、征求意见、判断是否适用例外规定等内容。清理过程严格对照清理标准,不得滥用例外规定。坚持自我清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清理工作的意见,形成政府部门主导、社会有效参与的清理工作局面。收到反映有关政策措施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情况的,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予以处理。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光盘、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