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利企惠民政策

绿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1年稳增长促发展奖励资金兑现方案

文章来源:绿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2-12-04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 

  202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推进工业、商贸经济回暖升温,批零住餐市场主体升限纳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完成升限入库 5 户,其中批发 2户、零售业 3 户。根据稳增长促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规定,现就2021年稳增长促发展奖励兑现方案如下。 

  按照《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 2021 年稳增长促发展 13条措施的意见》(绿政发〔202133号)第五、七、八条措施(即:第五条:加大工业企业支持力度。实施工业振兴行动和产业链提升计划,深化三区联动,力争2021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户以上。县级财政安排25万元,对年内新建投产并于当年纳入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补贴;由规下首次升为规上且年度产值0.5亿元且增速达到15%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经纳(升)规后,经上级统计部门认定返还其年产值增速达到30%以上的企业每年给予5万元的财政奖励补贴。第七条:促进传统消费持续恢复。继续倡导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和宾馆酒店等实体开展促销活动,促进传统行业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县级财政安排100万元,对年内开展促消活动且活动营业额达100万元以上的日用品零售和餐饮限上企业,每次给予经费支持2万元。县级财政安排100万元,对零售和餐饮限上企业发放电子消费券,扩大消费市场。县级财政安排100万元,对批零住餐限上法人单位和纳入核算的服务业法人单位综合排名全县前10位(年度营业收入+增速的权重考核)的,每户给予奖励2万元;对首次升限纳入统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批发业奖励4万元,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奖励4万元,服务业按照准入标准2000万元的奖励4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3万元、500万元的奖励2万元;对社会消费限下抽样单位给予每户补助5000元。积极谋划成立一批实体公司、协会、行业联合体等,年内实现纳规纳限的,政府以以奖代补形式补助企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第八条:促进电商发展壮大。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的思路,积极探索电商发展新路径,力争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15%以上。县级财政安排100万元,对年内限上商贸企业(不含跨境电商)网络销售额达2000万元以上且增速达25%以上,按照年度电子商务销售额比上年新增部分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年内首次纳入限上批发业的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可与第七条奖励叠加);对注册在县内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当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200万美元、300万美元的,分别给予企业2万元、3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的要求,2021年全县工业、商贸领域符合条件企业共16户,共需兑现稳增长促发展奖励资金45万元。 

  附件:1.2021年限上零售、住宿、餐饮促消费活动奖励企业名单 

        2.2021年批零住餐新入库企业名单 

        3.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