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783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绿政办发〔2022〕39号
发布日期
2022-09-16
信息名称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春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促进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绿春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促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8 

    (此件公开发布)

 

绿春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促进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构建规范、高效的投资促进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投资促进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十四五”期间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突破。结合绿春实际,发挥投资促进工作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中的引擎作用,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原则,进一步提高吸引外资和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我县新一轮高水平全方位对外开放,更好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州第九次党代会、州委九届二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营商环境,建设高标准招商引资工作体系,以优质的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促进招商引资质效提升,更好地发挥招商引资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坚持绿色发展、融合发展、转型发展,狠抓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不断提升产业的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主要领导带头招商,压实一把手招商责任,各产业链招商专班链长,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开展外出招商,做到人人肩上有压力、月月都要走出去;坚持“事事抓作风”,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营造“全县抓经济,重点抓项目,突出抓产业,关键抓招商”的浓厚氛围。“十四五”期间,引进省外到位资金年增长不低于15%,实际利用外资年增长不低于20%。根据我县确定的主导优势产业,在引进产业链项目方面取得新进展,着力引进一批强链、补链、延链项目,推动我县重点产业集约集聚发展。 

  (一)自我革命,完善制度。强化问题导向,对全县招商项目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服务,推动项目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着眼制度建设,规范招商引资行为,防止招商引资恶性竞争和违规违法扶持行为,推进工作规范化、行为合法化,效能最大化,督促指导项目法人单位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审批服务工作,保证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 

  (二)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职能转变,发挥招商引资部门作用,推进服务清单化、标准化、便利化。协调有关部门帮助项目单位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系统协同,合力推进。理顺招商引资工作流程,科学把握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招商引资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 

  三、项目引进基本原则 

  招商引资项目引进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省、州、县的各类法律法规,产业、环保政策,坚决不跨越“三条线”,即依法依规底线、生态保护和耕地保护红线、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线;坚决落实“六个不招”——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不招;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项目不招;高投入低产出、明显见不到预期效益、甚至政府超出自身能力倒贴的项目不招;只对短期GDP有贡献,对地方产业长远发展没有支撑、发展不可持续的项目不招;只考虑企业利益,农民收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的项目不招;只看重原材料,没有后续的精深加工、不能形成产业链的项目不招。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四、重点产业方向 

  (一)优化产业体系。围绕“一城四区”建设,重点集镇群建设,实现多点联动,打造美丽边境城镇发展格局。构建以绿色有机农业为基础、绿色工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打造“绿色生态发展区”;找准大循环、双循环的切入点,打造“开放发展枢纽区”,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自贸区红河片区、中越经济走廊建设,增强连接滇西、缅老的承接能力,全面提升开放水平;充分挖掘民族文化、生态文化、梯田文化、农耕文化等领域项目,打造“生态哈尼城”,谋划全域旅游,助推文化振兴。 

  )明晰产业布局。结合绿春县优势资源,加大一号桥特色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土地收储,优化投资服务环境,建立和完善优惠政策,强化项目储备,引导重点项目和优势产业向园区聚集,充分发挥园区招商领军作用。聚焦重点产业,突出绿色生态,依托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园区支撑,重点围绕绿色食品牌、“一县一业”茶产业、香料精深加工、橡胶精深加工、党建+文旅融合、康养生物医药、绿色能源、现代物流等产业链开展招商引资。同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有利于发展的方式参与绿春县全方位建设,做优一产,做强二产,提速三产。 

  五、工作机制 

  (一)组建产业招商专班。调整充实绿春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招商委”),组织、协调、推进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投资促进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整合县级部门和乡镇工作力量,实行一个主导产业、一个招商专班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全县产业招商工作水平。按照中共绿春县委办公室〔2022〕—113号文件实施,提倡“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小分队招商”“上门招商”“商会招商”,鼓励“驻点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通过灵活多样的招商方式,确保招商实效。 

  (二)建立项目评审机制。组建由县发改局、县农科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市监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州生态环境绿春分局、县住建局、县投资促进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项目预审工作组,按照符合我县产业政策、促进产业集聚等原则,从环境影响、产业类别、科技含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对招商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决定项目引进、土地供应及享受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 

  1. 原则上,事前联合评审应至少在签订项目合同(协议)两周前完成事前联合评审要形成项目评审报告,且报告应作为后续洽谈签约的重要遵循。 

  2. 评审重点内容 

  ①产业政策评审。即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是否属于本地区重点培育和鼓励发展的主导产业或新兴产业,项目产业层次、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以及与本地区的产业契合度等,提出项目准入和布局意见。 

  ②安全及环境影响评审。即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安监、环保政策及要求,生态环境是否得到有效保护,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环境污染隐患、社会风险隐患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③建设规划评审。即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建设规划,评审项目选址区域布局是否合理,提出项目选址意见。 

  ④土地利用评审。即项目土地利用、土地出让、用地性质调整的合理性、合法性,提出项目供地意见。 

  ⑤投资项目综合评审。评审投资主体综合实力、履约能力、资信状况,项目的市场前景、投资规模、投资强度、产值、税收贡献、经营期限、社会贡献等。 

  ⑥扶持政策评审。综合项目的总体情况,根据前期对接投资方提出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招商引资政策,评审需要给予扶持政策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合规性,以及扶持政策具体内容建议、相关约束条款是否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扶持政策必须与投资方对项目属地的贡献挂钩,禁止突破国家法律法规和自身承载能力、财力条件拼政策、拼资源、拼地价、拼补贴。坚决杜绝不计成本、不求回报的招商引资。严禁政府及部门违法违规担保,严禁向投资方作出最低收益、投资风险兜底、回购投资本金等明显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承诺,避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⑦根据项目情况,必要时还须就项目主导产品的技术领域、市场竞争力及发展潜力、项目能源消耗等进行联合评审。 

  3. 评审后续工作。项目评审通过后,报县招商委认定后,确定县级重大外来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内容明确一名县级领导挂钩联系,按照“五个一”(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要求从招商洽谈到项目履约开工、建设经营全程协调服务,一包到底。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兑现招商承诺,打造诚信政府。 

  (三)强化要素保障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产业用地政策体系,对符合我县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且与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符的重大项目优先供地,确保省、州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供给。建立全县招商引资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县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力度,突破行政界限、减少项目流失、避免无序竞争,引导招商项目在县域范围内合理流转,实现招商资源优化配置和招商成果共享。各乡镇、部门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在获取第一手信息,并向县招商委员会成功备案后,自动成为项目“首谈方”,享有优先洽谈并承接项目落户的权利。但如果产业规划、承载条件不适合落户,首谈方与投资方无法达成合作意向,可通过县级层面对备案项目统筹流转或共建,首谈方可分享招商成果,流转项目涉及的县级考核评分,分别由首谈方和项目注册落户地各按50%的引资比例明确招商考核分值。县招商办公室负责招商信息日常管理,对各乡镇、部门招商引资责任单位上报的项目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整理,及时提供给县招商委员会领导和各乡镇、部门。 

  (四)完善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县招商委办公室每季度对县级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并适时召开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协调会,研究解决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必要时针对重大项目及时召开专题协调会。 

  (五)建立县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协议)审查机制。签署项目合同(协议)文本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法制、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同时应按照政府“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禁“一言堂”,以个人行为代替集体决定。 

  (六)规范招商引资统计制度。县投资促进局作为招商引资工作主要统计部门,要按照《云南省国内合作统计报表制度》和《云南省国内合作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等文件,做好日常统计工作,规范国内合作统计制度,提高统计质量。 

  六、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构。建立招商办,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办)抓落实,形成上下齐抓的招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协调。 

  (二)建立考核机制。制定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由县综合考评办牵头,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投资促进局组成考核组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三)加大经费投入。县级财政每年预算一定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用于外出招商、项目洽谈、项目引进等经费保障。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从县级部门及乡镇抽调事业心强、有开拓和奉献精神、熟悉经济、了解政策的干部充实到县招商委办公室,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同时,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到国内招商引资先进地区挂职锻炼,不断提高招商引资队伍的综合素质。 

  (五)优化审批服务。县发改、自然资源、林业、水务等职能部门要围绕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落地主动服务,形成科学合理的联动机制。 

  (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绿春的投资环境,增强对外来投资的吸引力,进一步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招商引资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形成一个人人都为招商引资作贡献、全社会都为招商引资作努力的良好环境,掀起全县招商引资新热潮。完善绿春招商宣传片、招商宣传画册;充实客商资源库,建设招商宣传共享平台;县招商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编印招商工作专报,及时通报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政府门户网站、绿春融媒体要开辟招商引资专栏,重点宣传我县发展战略、优惠政策、投资环境、招商成效、在绿企业、名特优产品等,努力营造亲商、安商、重商和富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