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县属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清理政府采购领域现行有效的制度文件的通知〉》(红财采发〔2022〕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开展政府采购制定文件清理工作,并于2022年7月14日将《文件清理情况表》报绿春县财政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532531jb@163.com)。预算单位未制定政府采购制度文件的,不需报送。
附件1、红河州财政局转发关于2022年度清理政府采购领域现行有效的制度文件的通知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清理政府采购领域现行有效的制度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