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人民医院一氧化氮检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02 字体:[]

绿春县人民医院一氧化氮检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绿春县人民医院一氧化氮检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545-214261912072。

项目名称:绿春县人民医院一氧化氮检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21万元。

最高限价:621万元。

采购需求:一氧化氮检测仪等设备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货,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3.3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一年年度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括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

3.6  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3.7  供应商承诺书。

3.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9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进行查询。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截止时间点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

3.10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针对进口产品)。

3.11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针对进口产品)。

3.12 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5月24日08:30时至2021年5月28日17:30时。

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6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现场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绿春县人民医院  

地址:绿春县大兴街3号

联系方式:0873-4221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926号财智心景19层1909-1915室

联系方式:0871-65632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大强、普成芝

     话:0871-65632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