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 [2021] 2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历史建筑保护和管理,传承历史文化,经认真普查、充分调研,拟定将我县平掌街基层党员教育实训基地认定为历史建筑。
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3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或来信反映,也可在本公示之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部门: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73-4221420
附件:绿春县2023年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绿春县2023年历史建筑保护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