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 2024-03-08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438日至314日。

项目名称

云南省绿春县罗大铜铅多金属矿勘探

建设地点

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三猛乡

建设单位

绿春隆大矿业经贸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为延续探矿权,勘查面积为9.34km2,勘查任务包括:1地形地质测量:开展1:2000地形测量1km2,开展1:10000地质测量(修测)9.34km2,开展1:2000地质测量1km2,开展1:10000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测量9.34km2,开展1:2000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测量1km2,开展1:1000地质剖面测量7.49km,开展1:10000土壤测量9.34km2(网度100x402)钻探:设计钻探工程39个,设计工作量6815m3)槽探:设计槽探工程15条,设计工作量1350m34坑探:在以往勘探已施工的PD1PD2PD3PD4平硐基础上继续延伸开展坑探工程,设计工作量727m

项目总投资1110.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67万元,占总投资的3.3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勘探前期

项目主要进行铜、铅多金属矿勘探,勘探前期主要进行探矿设备的准备工作以及渗水沉淀池、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渣场拦渣墙、截排水沟及沉砂池建设勘探前期施工工程量施工占地面积较小,污染物产生量较小。由于施工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小,施工期间产生的粉尘、噪声及振动等污染物对周边动植物及其生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施工期带来的不利生态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期落实好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雨天)、尽量缩短工期的情况下,项目施工不会改变区域的生态系统结构,对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施工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古树名木等生态环境敏感目标

2、勘查期

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生态、大气、水、声、固废的影响。

1)生态

项目勘查期对土地利用、野生动植物、物种多样性、景观生态的影响较小。勘查区不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和旅游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对区域整体景观影响较小,项目勘探完成后将及时整理场地,回填覆土,并采取播撒草籽、植树等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后对景观的影响随之得到改善。

2)废气

项目勘探期排放的大气环境污染物主要为无组织扬尘、爆破废气、燃油废气、厨房油烟。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较小,均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废水

项目勘探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坑道渗水及弃渣场产生的淋滤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污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周边场地、道路的洒水降尘;坑道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项目道路洒水降尘,渣场产生的淋滤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外排,做好渣场内部及周边的导排水管理工作,对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槽探主要为人力作业,噪声强度较小。钻探、坑探采用机械为主、人工辅助的方式进行,噪声主要为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和坑探点产生的爆破声,爆破委托民爆公司进行爆破,项目勘查期间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

项目勘探期固废主要为土石方、生活垃圾、厨房泔水、油水分离器废油脂、旱厕粪便,均采取了合理可行的处置措施,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