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驻县单位:
《绿春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绿春县推进爱国卫生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31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绿春县委办公室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