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推进爱国卫生常消毒简讯(第50期)

发布时间: 2021-10-29 字体:[]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落实“常消毒”卫生监督工作

 

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主体责任,推动绿春县“7个专项行动”,做好公共场所“常消毒”工作。近日,绿春县卫生健康局对绿春县日月明精品酒店、绿春县四海宾馆开展卫生监督抽查工作。

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查看旅馆亮证经营、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设施和消毒措施、消毒程序是否规范等情况。检查发现,绿春县日月明精品酒店存在顾客用品用具未按要求清洗消毒、绿春县四海宾馆未设置专用密闭消毒间及配备设施的问题,绿春县卫生健康局对以上两家单位给予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1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下一步,绿春县卫生健康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定时卫生监督抽查,确保“常消毒”、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效果,有效降低公共场所传染病传播风险,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