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推进爱国卫生常消毒简讯(第45期)

发布时间: 2021-10-29 字体:[]

绿春县推行公共场所“红黑榜”诚信监管制度

 

为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诚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场所领域信用监管措施,完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绿春县通过综合运用行政、法律、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开展公共场所“信用+监管”工作,推行公共场所“红黑榜”制度,推进以信用+综合监督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综合监管水平。

            

为着力抓好工作落实,制定了公共场所诚信监管措施,明确对严格依法经营,卫生管理良好、在行业中表率和模范作用突出等经营主体列入“诚信名单”(红榜名单);对违法经营行为被处罚、群众多次投诉查实等经营主体列入“失信名单”(黑榜名单)。对信用“红榜”“黑榜”经营单位均通过绿春电视台、绿色春天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或公园广场大屏幕上公布信息,“红榜”予以褒扬“黑榜”经营主体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并依法从重处罚。同时,组织建立公共场所经营机构相对人信用档案,将信用评价等级、量化分级、处罚记录、投诉举报等服务信息纳入诚信档案。下一步将探索诚信档案归集至统一的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纳入共享信息,促使管理相对人加强自身管理。

    2021年8月26日公布了第一期“红黑榜”评比结果。日月明都歌厅金色阳光桑拿会所被评为“红榜”,双龙商务酒店街心花园旅馆被评为“黑榜”。通过“红黑榜”的公布,将全面提升公共场所服务质量和监管水平,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