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4-01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绿春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绿办通〔2024〕10号)文件要求推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进一步营造关心、重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全面提升关爱服务质量,筑牢基层基础,促进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净化留守儿童成长环境,督促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落实公安部规定的“五必须”义务,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网吧、文身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严处违规行为。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好“扶苗助苗  牵手‘童’行”工作。按照“扶苗助苗  牵手‘童’行”挂包帮扶工作相关要求,落实定期走访制度,挂联帮扶人员至少每个月联系一次,每三个月入户走访一次,填写走访记录表;督促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加强与孩子的日常沟通,积极引导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升受教育水平,鼓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毕业后继续升入高中或中职院校,不断提升学历和技能水平等。 

  (二)结合工作开展好督促检查。结合市场监督管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及“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留守儿童成长环境,政务服务股要加强校园周边市场主体登记审核,特别是营业性娱乐场所(KTV),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烟(含电子烟)、酒、彩票等销售网点,从事密室逃脱、剧本杀、“轰趴馆”、“游戏局”、文身服务、销售成人性用品及其他从事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实体经济的注册审批工作。各股室、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要加强校园周边销售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等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健康的商品的监管,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落实公安部规定的“五必须”义务,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网吧、文身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严处违规行为。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加强与民政、公安、卫健、文旅、住建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保持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全局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成红同志兼任,负责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心保护的日常事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力用315权益保护日活动、质量安全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加强留守儿童、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工作,积极宣传留守儿童中自强自立的优秀典型,宣传关爱留守儿童的爱心志愿者先进事迹,努力在全局形成关心、爱护、帮助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浓厚氛围。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股室站所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安排,将其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并取得实效。同时在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关工作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个人隐私。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