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 2023-01-10 字体:[]

  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消费者大量购买年货,聚会聚餐频繁,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绿春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在欢庆佳节的同时,注意饮食安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合理消费,健康饮食,预防食物中毒。 

  一、科学选购,理性消费 

  选购食品应首选正规商超、超市等销售场所。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上的产品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不要选购外包装破损和超出保质期的食品。选购散装食品时,应观察盛放食品容器上的标签标识,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尽量选购在密闭容器放置或使用保鲜膜等覆盖的散装食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不应徒手随意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选购蔬果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购损伤、颜色或形状异常的产品。购买生鲜、冷链食品时,应特别注意查看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等;对于进口肉类,可扫描二维码,并查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节日期间,消费者面对花样繁多的促销手段,应避免消费冲动,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选购。消费者网购时,谨慎选择电商平台,选择具有资质、成规模的网络交易平台,注意看其他消费者的评价,多关注跨度时间较长的“追加评价”。消费者在面对商家“惊人”的直播带货效果时,不要因“哄抢”的氛围而冲动消费,要量需而入。 

  二、合理搭配,营养均衡 

  节日期间,应注意食物多样,合理搭配,尽量减少油、盐、糖的摄入量,不暴饮暴食。 

  主食类:除了米饭、面条、馒头等常见主食外,还可选择粗加工的谷物,并搭配杂豆、薯类等。既可以保留主食营养,又可以丰富主食风味。 

  蔬果类:尽可能选择新鲜蔬菜和水果,选择种类多样和色彩正常的果蔬。蔬菜烹调宜先洗后切、开锅下菜、急火快炒、炒好即食。 

  肉类:鱼、肉的烹调建议采用清蒸、清炖等方式,应避免为追求口味吃生肉、生鱼、生鸡蛋等未熟食物,以免引起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 

  酒类:要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品,散装白酒、餐饮自制泡酒显著位置加贴标识。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消费者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酒,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白酒严禁对外出售,严禁在集体聚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或散装储藏酒;不过量饮酒。有肝功能不全、胃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食道炎、口腔溃疡、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疾病、牙龈敏感、松动、肾功能不全、肾小球肾炎的人不适合饮酒;正在服用头孢类抗生素、或者高血压、高血糖药物、甲亢药物等的患者要绝对禁止饮酒。此外,还要注意妥善保管外用或者医用药酒,与食用酒要分开摆放,防止造成误食。 

  三、外出就餐,防护仍要 

  外出就餐应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优先选择卫生条件好、信誉度高且实施“明厨亮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高的餐厅。就餐时要合理计划安排,做到吃多少点多少,反对铺张浪费,响应“光盘”号召。提倡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分餐制,避免交叉污染。  

  在外出就餐时,不猎奇、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如各种标称“野味”食品、野生蘑菇、长江鱼、清江鱼、野生鱼及渔获等)。 

  四、特殊人群,多加留意 

  老年人消化系统功能减退,儿童身体机能尚未发育完全,为他们选购食品时,要仔细辨别食品类别,并查看配料表,尽量选择蛋白质营养丰富的食品。老人、儿童就餐时,应注意食物多样、粗细搭配,尽量吃一些松软、容易消化的食物。在吃花生米、果冻、年糕和带刺的鱼等食品时,应有家人照看或关注,以免发生意外。心脏病、“三高”患者等人群,饮食应遵医嘱,以清淡为主,多吃蔬菜水果,少吃或者不吃高盐、高糖、高油食物。有肝胆疾病的患者应忌酒。      

  保健食品往往成为走亲访友的礼品。需要注意的是,“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且有其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选购保健食品时,应在信誉好的销售场所或平台上购买,应查看包装上是否标有“蓝帽子”标识,以及保健食品注册号或备案号。 

  五、农村聚餐,安全卫生 

  举办酒席前,应向辖区村(社区)报备,严格按要求控制规模和人数。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食材,有温度贮存要求的,严格按要求进行存放。做好食品加工场所的清扫、消毒,注意环境卫生,食品加工人员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食品必须烧熟煮透,生、熟分开放置。对购买使用的醇基燃料要做好“醇基燃料,严禁饮用”“有毒燃料,不可食用”等醒目标签标识,指定专人管理,专门存放,严禁同食用酒精、散装白酒等食品混合存放,严防误将醇基燃料当白酒饮用。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绿春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