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2023年专职联防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07 字体:[]

  绿春县2023年专职联防员招聘公告

  为切实加强绿春边境管控力量,进一步强化边境联防体制机制建设,确保边境安全稳定,筑牢祖国西南边境安全铜墙铁壁,现面向全县招聘绿春县边境联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根据绿春县边防办根据边境联防所和党政军警民联合指挥中心根据岗位实际需求进行规范分配。边境联防员属临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不具有执法权。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一)本次招录人员为绿春县专职边境联防员共27名。

  1.指挥中心综合文秘岗:15人。

  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从事办公室综合文秘工作,要求熟悉公文写作和办公软件使用,善于组织协调沟通,有党政机关从事党建、文秘、写作经历者优先,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男性12人、女性3人,中专及以上文凭。

  2.边境联防所岗位:12人。

  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开展边境巡逻管控、联防所值班值守、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及处置边境突发案(事)件,退伍军人优先,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限男性,中专及以上文凭。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色盲、无口吃,无明显生理缺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自愿从事强边固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边境联防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边境联防员工作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10.现役军人;

  11.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2.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3.有纹身的人员;

  14.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2.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持有摩托车驾驶证者;

  4.懂本地通用少数民族语言或越南、老挝语言文字;

  5.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技能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11月9日(上午8:00至下午20:30)

  2.报名地点:绿春红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绿春县风情园下方客运站内)。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绿春县边境联防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件1),签订《绿春县边防办招聘边境联防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简版、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红底照片2张;无犯罪记录证明彩色打印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评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评定,内容含10米X4往返跑、1000米(女子800米)跑等项目,测评成绩不合格的视为淘汰。

  (四)面试

  抽调县边防办、县公安局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加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

  (五)政审

  由县公安局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

  (六)体检

  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纹身、肢体功能障碍、色盲和毒品检测呈阳性的均不合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绿春县融媒体中心、绿春县公安局官方网站“绿春警方”微信公众号和绿春县公安局一楼“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岗前培训

  公示结束,由绿春县公安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未按时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得分情况顺延补录,只进行一次补录。

  (九)正式聘用

  岗前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正式上岗,试用期为1个月(从正式上岗之日起算),试用期结束由用人单位出具是否聘用意见提交县边防办,确认签订用工合同。

  五、待遇

  此次招聘的边境联防员经费由省州县财政保障,工资待遇参照边境管控专职辅警工资标准4327元/月保障,个人缴纳“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部分从应发工资中扣除,“五险”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

  六、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其他事项

  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考生在报名表上的通讯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参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如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参加考试,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绿春红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电话:

  李坚松:13608737511

  朱剑红:13708637245

  张理英:13608730740

  李灵利: 13769369190

  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422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