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2022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12-14 字体:[]

  为加强绿春县“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履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要求,持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道路运输管理实际,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于2022年10月8日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了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一、检查情况 

  目前,全县有9家道路运输企业,即客运企业1家、客运站1家、网约车企业4家(其中1家未实际营运)、货运企业1家、公交企业2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将对这9家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客运企业:1.是否经管理部门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是否一致;3.客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车辆年审是否在有效期内;4.是否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5.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装置和定位装置是否正常使用,是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值班记录;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是否与道路运输证一致;7.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完善;9.企业是否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是否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记录是否详细;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是否随车携带;11.承运人责任险是否在有效期内;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客运站:1.客运站客车发车前是否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记录是否详细;2.客运站是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3.是否严格“三品” 检查,客运站安检仪是否有专人负责、正常使用;4.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齐全车辆进行报班的;5.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6.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8.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三、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有部分企业车辆档案未及时更新;部分公交车站内停靠时间超时;部分公交车存在站外上下客。 

  四、工作建议 

  严格工作纪律,对驾驶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程等行为,必须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多次违章以及出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必须及时清退。加强驾驶员管理,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行业管理法规,熟悉安全生产常识,掌握安全生产规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动态,提高学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特别是要注重剖析典型案例,引导他们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意识。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