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2-12-14 字体:[]

  为加强绿春县“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履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要求,持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道路运输管理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检查依据 

  为加强绿春县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履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道路客运管理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化《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全面落实行业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安全预防和风险防控体系,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监督检查范围和对象 

  (一)绿春县无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巡游出租车企业 

  (二)对辖区内客运企业、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监督检查内容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客运企业:1.是否经管理部门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是否一致;3.客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车辆年审是否在有效期内;4.是否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5.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装置和定位装置是否正常使用,是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值班记录;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是否与道路运输证一致;7.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完善;9.企业是否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是否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记录是否详细;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是否随车携带;11.承运人责任险是否在有效期内;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客运站:1.客运站客车发车前是否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记录是否详细;2.客运站是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3.是否严格“三品”检查,客运站安检仪是否有专人负责、正常使用;4.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齐全车辆进行报班的;5.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6.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8.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检查方式 

  本次部门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查阅有关资料、台账、报表。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双随机”检查工作,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选派专业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严肃工作纪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大检查力度,狠抓隐患治理,推进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强化宣传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环境。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宣传报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情况,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安全生产法定教育培训的内容,突出警示教育和案例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进一步减少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监管股室、分管领导、具体监管人员”三落实。同时明确监管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将监管责任细分到每一个工作岗位,确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