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绿春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 2023-06-14 字体:[]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举行《绿春县公告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绿春县公告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6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2号公告上发布。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由县内关心关注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普通公民组成,名额为8至10人; 

  2.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和专家,名额为7至10人; 

  上述第1项、第2项申请报名人数不足时,由绿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由绿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申请而未被选取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采用信函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其中,报名信函请寄至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地址绿春县风情园加油站旁,邮政编码:662599;联系电话:0873-4221420;网上报名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1013049510@qq.com 

  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9日17:00止。 

  五、参会通知 

  县住建局在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后,将在绿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号公告,公告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等参会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参会,并按规定将《绿春县公告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在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绿春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李永福13769449559 

  联系电话:0873—4221420传真0873—4227142 

  附件:1、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2、《绿春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办法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