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绿春县城市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 2023-06-12 字体:[]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绿春县住建局决定举行《绿春县城市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县住建局起草的《绿春县城市管理办法〈试行〉》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在绿春县城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2号公告上发布。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关注城市管理、城市发展或者与从事城市管理有关的公民10至12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的各级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8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住建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或者由县住建局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县住建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件、电话、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县住建局4楼(绿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邮编:662599;报名传真0873—4227142;网上报名请自行复制报名表格,用电子邮件发送至997451587@qq.com现场报名请到;县住建局4楼(绿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采用信函、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听证申请书。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内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14: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县住建局将于2023年6月16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绿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决策听证事项栏目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信息网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绿春县城市管理办法〈试行〉》(听证稿)及说明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3708636839 

  绿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卢常忠 

  联系电话:0873—4221420传真0873—4227142 

  附件:1.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决策听证会听证申请书 

        2.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办法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2日